2025年鸡东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

鸡东县发布时间:2025-04-22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2025年鸡东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
  • 范围: 水源井,地下井室,水泵设备,水源地保护围栏,净水厂房,净水设备,输水管线,输电线路工程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13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4-22 15:15:08
存证哈希值:
E502FACEE2FEDE054E51310178A26BA8BBC6F1B04BA7A7F424559D822C4A8A48
区块高度:
8116926

2025年鸡东县农村供水保障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实施方案 已由 鸡东县水务局 鸡水发〔2025〕04号 文件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 鸡东县农保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 鸡东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春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建设规模化供水工程1处,改造规范化小型供水工程3处,覆盖10个村屯,受益人口18039人。

2.2计划工期 219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 5 5 25 日,计划完工日期202 5 12 30 日。

2.3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主要建设内容为 水源井,地下井室,水泵设备,水源地保护围栏,净水厂房,净水设备,输水管线,输电线路工程等 招标控制价7250827.61元。

3、 投标人 投标 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有水利水电专业 以上(含二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 (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

3.2其他要求: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的不允许投标。提供“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截图。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 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 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5年4月23日 0 时至20 2 5 4 29 0 (北京时间,下同)。 注:潜在投标人需在下载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5月13日 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 开标时间为 2025年5月13日 9时00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 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 鸡东县水务局

电    话:0467- 5575507

招 标 人: 鸡东县农保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17758806678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春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黄工

电    话: 13136651973

电子邮箱: xmglcg @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