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中俄联合校园A区实验楼改造项目

哈尔滨市发布时间:2023-09-26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哈尔滨工业大学中俄联合校园A区实验楼改造项目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工业大学中俄联合校园A区
  • 范围: 哈尔滨工业大学中俄联合校园A区实验楼改造面积2388.65平方米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11-0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8-27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9-26 15:43:54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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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23063630
哈尔滨工业大学中俄联合校园 A区实验楼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G0100G23145

1.招标条

本招标项目 哈尔滨工业大学中俄联合校园 A区实验楼改造项目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 资金 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哈尔滨工业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 1项目名称: 哈尔滨工业大学中俄联合校园 A区实验楼改造项目

2.2建设地点: 哈尔滨工业大学中俄联合校园 A区(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海城街—联发街—北京街围合地块内)

2.3 设规模: 改造面积 2388.65平方米。

2.4招标范围: 哈尔滨工业大学中俄联合校园 A 区实验楼建筑、结构、装饰、通风、水、暖、电等综合维修改造, 具体内容详见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

2.6计划 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1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8月27日 ,共 300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 通知为准 )

2 .7质量要求: 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符合国家、地方相关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并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的验收。

2.8最高投标限价: 8690674.24

2.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 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 1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 . 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 1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 . 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 2 .1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 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 ) ;

3. 2 .3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 管理工作

3.2.4 投标人须提供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 (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连 3个月或 ),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并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核 (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 码、 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 括社 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国家规定的 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 ,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 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数量配备要求

3.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工程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 (黑建规[2023]2号)文件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 低人员配备标准,并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

3 .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 .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行贿犯罪记录” 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 国裁判文书网 ( https :// wenshu . court . gov . cn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 .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 止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 ( http://zxgk.court.gov.cn/ ) 公布的结果为准。 )

3.4.3 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 欠薪企业名单被 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 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572/index.html?number=02 公布的数据为准。 )

3 . 4.4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 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 价有关情况 通报 "文件执行,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及被清出我市建筑市场的企业 ,其投标

3.4.5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 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

4 . 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 证书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材料。 下载时间为 2023 9 26 17 00 2023 10 9 17 00 (北京时间,下同) 。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 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标文件递交方式为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 10月19日 9 30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间后 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 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详见招标文件

6 .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3 10月19日 9 30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 :// www . hljggzyjyw . org . cn /);

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 http :// www . hrbggzy . org . cn /);

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人对 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 料应由法定代表 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 作出 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 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 .2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 (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 实名制管理

9 .3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 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 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 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0451-87 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 8 4518543、 84 5 18544、84503329。

10.联系方式

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人:哈尔滨工业大学

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 92 号

联 系 人:武老师

电    话: 0451-86413255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有限公司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28号7层

人: 旭楠 、王 金龙

话: 0451-8720027 3 8720027 8

箱: ygcgfwpt@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