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尚志市马延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施工(第一、二标段)

尚志市发布时间:2024-02-28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尚志市马延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施工第一二标段
  • 项目地址: 尚志市
  • 规模: 改造干渠2条,总长度21.203km,其中固安干渠改造长度16.229km,马延干渠改造长度4.974km;建设建筑物16座,其中水闸13座,渡槽2座,桥梁1座; 2.2建设地点:尚志市;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3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总工期:279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工程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2.5本工程施工划分2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为固安干渠改造长度11.533千米;新建建筑物太平南桥1座;拆除重建建筑物固安渡槽1座;水闸3座,分别为红旗桥泄洪闸、太平泄洪闸、长安泄洪闸等项目
  • 范围: 2.1建设规模:改造干渠2条,总长度21.203km,其中固安干渠改造长度16.229km,马延干渠改造长度4.974km;建设建筑物16座,其中水闸13座,渡槽2座,桥梁1座; 2.2建设地点:尚志市;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3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总工期:279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工程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2.5本工程施工划分2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为固安干渠改造长度11.533千米;新建建筑物太平南桥1座;拆除重建建筑物固安渡槽1座;水闸3座,分别为红旗桥泄洪闸、太平泄洪闸、长安泄洪闸等项目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3-20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02-28 14:05:56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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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28799730

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尚志市马延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施工

招标编号: SL0108G240224001001

1. 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尚志市马延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已由 尚志市水务局以尚水发〔 2023〕79号 文件 对实施方案进行 批复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 为国债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尚志市中小型公益性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 构为 黑龙江义众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改造干渠 2条,总长度 21.203km,其中固安干渠改造长度16.229km,马延干渠改造长度 4.974km;建设建筑物16座,其中水闸13座,渡槽2座,桥梁1座;

2.2 建设地点:尚志市;

2.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03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总工期:279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2.5 本工程 施工 划分 2个 标段 ,其中第一标段为固安干渠改造长度 11.533千米;新建建筑物太平南桥1座;拆除重建建筑物固安渡槽1座;水闸3座,分别为红旗桥泄洪闸、太平泄洪闸、长安泄洪闸等项目(详见本标段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为 25445006.86元;

第二标段为固安干渠改造长度 4.696千米;马延干渠改造长度4.974千米;拆除重建建筑物长安渡槽1座,贵乡泄洪闸1座、马延泄洪闸1座、长仁泄洪闸1座;维修改造建筑物包括水闸7座,分别为永东节制闸、马延一队节制闸、马延七队节制闸、马延五队节制闸、北庙泄洪闸、固安1号节制闸、固安2号节制闸等项目(详见本标段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为 24395339.72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含水利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B证),且未承担任何在建工程项目(须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质检员、施工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组成员均须提供在本企业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02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 (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 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将严格落实农民工权益保障相关文件要求,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

3.5 由于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参加工程招投标活动,如参加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8 本次招标不允许兼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 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 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 间于 2024年02月29日09时00分至2024年03月07日09时00分 (北 京时间,下同)。

4.2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3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20日09时3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时间为 2024年03月20日09时30分。 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s://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号)。

7.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有需求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同时 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https //hrbggzy.harbin.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 尚志市水务局

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 0451-53323371

人: 尚志市中小型公益性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

址:尚志市尚志大街 3-1号

人: 刘先生

话: 0451-53395003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义众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欧美亚世界龙鑫路 19号

人: 车女士

联系电话: 18233570273

电子邮件: yizhongxingongsi@163.com

期: 20 24 02 27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