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万里利达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建设项目[已作废]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万里利达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建设项目已作废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
- 规模: 建设消防管道7500米和配套设施及厂区剩余全部消防管道升级维护15780米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万里利达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 2.3建设规模:建设消防管道7500米和配套设施及厂区剩余全部消防管道升级维护15780米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3-29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J0402G230306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万里利达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建设项目
已
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富锦市万里利达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万里利达粮食储备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
2.3建设规模:
建设消防管道
7500米和配套设施及厂区剩余全部消防管道升级维护15780米。
2.4招标控制价:3,971,082.17元。
2.
5
计划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3年4月30日,共计30日历天。
2.
6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
2.
7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
8
定标方法:
评定分离
-
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2.
9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叁
级
或
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贰
级
或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
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提供连续
3个月(20
22
年
12
月至
202
3
年
2
月)本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
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
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
3.3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管理机构至少包括:技术负责人
1人(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工长)(相关专业)1人、质量员(质检员)(相关专业)1人、安全员1人(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上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
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
(黑建规范〔
2020〕8号)
的通知
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根据工程需要建设方可以要求中标单位增加派相关专业人员及时完成建设任务。
3.
4信誉要求
(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近三年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
(2)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及
拟派项目经理
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不包括集团或总公司下属其他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投标人须自行通过
“信用中国
(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是否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5
投标人须
“针对本项目做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
。
3.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
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8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
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
20
23
年
3
月
8
日
16
时
00
分至
20
23
年
3
月
15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
23
年
3
月
29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
开标时间为:
2023年
03
月
29
日
9时00分。
7.2
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
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
http://www.hljggzyjyw.org.cn/
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3
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8号楼四楼)本项目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发布
;
9.其他
9.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2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
竞
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
9.
3
凡掌握、发现在佳木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
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
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9.
4
按照《佳木斯市招标投标领域
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进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加 大对串通投标、违规发包转包、明招暗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规范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资质要求,通过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清理针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域投标企业设置的各 类不合理限制和门槛。如果发现以上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9.
5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
。
9.6
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9.
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招投标监管部门:富锦市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
电
话:
0454-2366288
招
标
人:
富锦市
万里利达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地
址:
富锦市
二龙山镇政府公共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
0454-675195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东普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鲁商铂悦公馆商服
C栋3层302室
联
系
人:曲
女士
电
话:
0451-88151188
E-mail:east_puyi@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