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胸科医院新建综合楼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电梯
- 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胸科医院新建综合楼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电梯采购与安装 2.2交货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417号; 2.3主要内容:医用电梯5台(速度1.5M/S),医用电梯2台(速度1M/S)污物兼消防电梯1台(速度1.5M/S)、载货电梯1台(速度1.5M/S)、自动扶梯4台(30度),具体数量及技术要求 ; 完成本项目电梯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报验、备案、售后以及其他满足电梯正常运行需求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1-11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CS0100G2205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胸科医院新建综合楼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哈发改审批【
2021】4号文件批复,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专业工程暂估价
-电梯采购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胸科医院新建综合楼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电梯采购与安装
2.2 交货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先锋路417号;
2.3 主要内容:医
用
电梯
5台(速度1.5M/S),医
用
电梯
2台(速度1M/S)污物兼消防电梯1台(速度1.5M/S)、载货电梯1台(速度1.5M/S)、自动扶梯4台(30度),具体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电梯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报验、备案、售后以及其他满足电梯正常运行需求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 交货及安装周期:70日内完成,中标后40日内将所需设备送达至招标人指定地点,30日内完成安装。
2.6 质量标准:满足相关质量检验与验收标准要求的合格产品;
2.7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5,663,000.00元
2.9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
: 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投标或其授权代理商,同一标段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参加,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1)投标人如为电梯制造商,必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且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以及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且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如制造商电梯生产许可证含电梯安装资质的,可不用再单独提供电梯安装资质。
(
2)投标人如为授权代理商,必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且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证书并提供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
驱动乘客电梯
’或‘曳引式客梯’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电梯制造商营业执照。
3.3信誉要求
(
1)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期间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
2)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日期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
13
时
00 分至 2022 年
12
月
27
日
13
时
00 分(北
京时间,下同
)。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
,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
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
,后果自负。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
3
年
1
月
11
日
09 时
3
0 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投标人需在202
3
年
1
月
11
日
09时
3
0分至
10
时
30分之间(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全套投标文件电子版(PDF 格式) 发送至指定邮箱 hljswgc@163.com (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人未按要求发送相关材料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一次性发送,如有修改的,将以规定时间内最后一次收到的邮件为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7.2开标时间为 202
3
年
1
月
11
日
09 时
3
0 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www.hljggzyjyw.org.cn/ )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 四楼本项目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1.58.199.11:8605/);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http://113.4.248.45:9003/);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
9.其他
9.1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 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3按照《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哈发改联〔2021〕107号)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底,在全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凡掌握、发现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1-87383186举报邮箱:
zjjabc3177@126.com
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
52号
联
系
人:刘
闯
电
话:
15846628871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巳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松北区祥安南大街
903号
联
系
人:
毛
天琦
联系电话:
0451-89972888
电子邮件:
hljswgc@163.com
日
期:
2022 年
12
月
20
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