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绥滨县绥东红光种鹅养殖基地项目
- 项目地址: 绥滨县绥东镇东方村
- 范围: 项目用地面积为55152.20平方米。拟建建(构)筑物的建筑面积合计13005.00平方米,包括鹅舍、隔离舍、拌料间、管理用房、粪污池(储存池)、运动场等;配套给水、排水、消防、电气等辅助基础设施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17
- 开标时间: 2025-06-17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J1002G250523002001
1.招标条件
绥滨县绥东红光种鹅养殖基地项目
已由
绥发改发【
2025】3
1
号
文件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衔接资金
,
招标人为
绥滨县绥东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公司为
黑龙江省亿百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绥滨县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施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绥滨县绥东红光种鹅养殖基地项目
。
2.2
建设地点:
绥滨县绥东镇东方村
(红光屯)
。
2.3
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为
55152.20平方米。拟建建(构)筑物的建筑面积合计13005.00平方米,包括鹅舍、隔离舍、拌料间、管理用房、粪污池(储存池)、运动场等;配套给水、排水、消防、电气等辅助基础设施
。
2.4
招标控制价:
7499260.30元
;
2.5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196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
25
年
0
6
月
19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
25
年
12
月
31
日。(实际开竣工时间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招标范围:
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工作内容的实施、调试
、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
2.8
标段划分:
不划分标段
2.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定分离模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
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并提供近三个月(202
5
年
03
月
-202
5
年
0
5
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保
(
养老保险)
的缴费证明(
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平台的通知》
(黑建建[2019]8号)要求,使用信息化平台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除法定假日外,项目班子成员,每天签到。
3.3信誉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4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做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3.5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
://
ggzyjyw
.
hlj
.
gov
.
cn
/
)进行用户
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
交易网上的
“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
件。下载时间为
2025
年
05
月
28
日
00
时
00分至
2025
年
06
月
05
日
00
时
00分(北京时
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6
月
17
日
09
时
00分
,投标
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的
“交易平
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时间及开标方式
6.1
开标时间:
2025
年
06
月
17
日
09
时
00分
。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6.2
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
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
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
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
gov.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绥滨县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
0468-7862036
招
标
人:
绥滨县绥东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绥滨县绥东镇
联
系
人:
孙
先生
联系电话:
18346817178
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亿百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宋
女士
电
话:
17800542747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