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河湖水库综合服务中心所管辖的水库、干渠及河流水生态治理项目相关资产转让公告交易公告

集贤县发布时间:2024-05-31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成交公示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集贤县河湖水库综合服务中心所管辖的水库干渠及河流水生态治理项目相关资产转让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6-10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8-26 01:30:07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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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12660995
集贤县河湖水库综合服务中心所管辖的 水库、干渠及河流水生态治理项目 相关资产转让公告 集贤县河湖水库综合服务中心关于对集贤县三八水库、笔架山水库、红旗水库、永发排干、柳树河、永丰排干、太平河淤积物和三八水库、红旗水库、笔架山水库护坡及土方工程转让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三八水库、笔架山水库、红旗水库资产(含淤积物)、永发排干、柳树河、永丰排干、太平河治理(含淤积物)转让详见明细。 2.淤积物清理施工期限:2年。 3.起拍价:大写:伍亿贰仟陆佰玖拾壹万玖仟伍佰元整 4.竞买保证金:300万元 二、相关说明 1.现状转让,成交后由委托人现状交付予买受人,名称、数量仅供参考,以现场展示为准,转让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按照现场实际数量和质量进行交接,如有误差,成交款项不作调整。 2.位置: (1)笔架山水库位于哈达密河上游。 (2)红旗水库位于安邦河中游右岸,永安乡北部。 (3)三八水库位于集贤镇南侧,同三公路北松花江二级支流幸福排干上游,距县城福利镇约10km。 (4)太平河流域面积86公里,总河长25.2km起始点坐标经度130.748897931,纬度46.714997711终点经度130.675609252,纬度46.832274618。 (5)柳树河河长59.55km,流域面积398km,流经福利镇、丰乐镇、笔架山农场、兴安乡、永安乡,起始点坐标经度130.770173213,纬度46.651772680,终点坐标经度131.171265384,纬度46.962495865。 (6)永丰排干河长12.04km,流经丰乐镇、笔架山农场,起始点坐标经度130.945391199,纬度46.768255653,终点坐标经度130.887804171,纬度46.843218031。 (7)永发排干河长14.1km,流经福利镇、集贤镇、永安乡,起始点坐标经度131.145954343,纬度46.733000698,终点坐标经度131. 156897756,纬度46.882399740。 3.本次转让的资产(含淤积物)位于集贤县三八水库、笔架山水库、红旗水库、永发排干、柳树河、永丰排干、太平河。转让成交后,买受人需严格按照《集贤县水库、干渠及河流水生态治理项目实施方案》《集贤县水库、干渠及河流水生态治理项目工程方案》的要求,对淤积物资源进行依法挖掘,对水库堤坝、防洪设施等相关工程进行科学实施,发挥清淤及水生态治理后水库、河流、干渠最大效能,达到国家及黑龙江省关于河库防洪、蓄水、库容安全管理等相关规定要求;实施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买受人负责,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4.竞买人在报名竞买前,应到集贤县河湖水库综合服务中心了解转让标的相关情况、水库库容安全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投资建设、施工要求及相关方案等内容。 5.在库区管理范围内,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禁止筑坝拦汉、围(填)库造地、垃圾填埋、弃渣弃土,以及在有防洪任务的水库建设抽水蓄能电站等侵占库区和分隔库区水面的行为:禁止建设影响水库防洪安全和工程安全、危害库岸稳定的设施。 6.水库、河道、干渠清淤应综合考虑水库功能保障、库区河势稳定、大坝安全、防洪安全、供水安全、通航安全、生态安全及涉水基础设施正常运行等要求。清淤淤积物处置及利用应遵循因地制宜、经济合理、安全环保、科学有序的原则,有污染的清淤淤积物应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7.成交后,买受人应保持现有库区系统正常运行使用。 8.竞买人不得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不得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其他不正当手段竞拍。 9.特别说明:报名前请详细阅读转让公告、规则、须知、上传的附件等资料,竞买人应聘请专业人员现场勘查及咨询有关标的相关事宜,凡报名及参加竞买的,皆视为对所有资料、标的瑕疵、上传附件及成交后需要签订的相关合同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交易公告竞价时限 1.标的公告时间:2024年5月31日至6月10日。 2.交纳证金和网上报名保截止时间:2024年6月10日16时30分。 3.标的自由竞价时间:2024年6月11日9时至2024年6月11日16时,延时时间16时30分开始。 4.转让方式:本次转让采取“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互联网电子竞价,价高者得。 5.确认书签署:成交当日与双鸭山市集贤县河湖水库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签署《成交确认书》。 6.合同签署:成交后5日内与委托方签订《集贤县河湖水库综合服务中心所管辖的水库、干渠及河流水生态治理项目相关资产转让合同》。 7.付款方式:成交日起60个工作日内,由买受人向委托人账户直接交纳。 四、竞买人要求 1.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企业。 2.报名时网上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正反、面; (3)参与竞买的决议文件原件(加盖公章)。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w.hlj.gov.cn)-“服务指南”进行下载相关操作手册。 六、本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七、报价规则 1.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选择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本次转让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转让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竞价阶梯。 4.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5.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转让价格的出价人。 6.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7.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具体规则如下: 一个报价周期为300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八、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竞得人必须在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到达双鸭山市集贤县河湖水库综合服务中心签署《成交结果确认书》。 (二)转让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由双鸭山市集贤县河湖水库综合服务中心申请,省平台审核退回;竞得人可选择保证金转成交价款或一次性缴纳成交价款,如一次性缴纳成交价款,须在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价款一次性支付到双鸭山市集贤县河湖水库综合服务中心指定账户后,竞买保证金由双鸭山市集贤县河湖水库综合服务中心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退回。 九、其它需要公告内容 对意向竞买人的要求有以下几点; (一)本次出售标的位于双鸭山市集贤县境内,属于国有资产,权属为集贤县河湖水库综合服务中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资质的法人企业可报名申请。 (三)本次转让以价高者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注意事项 (一)意向竞买方须认真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及瑕疵,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意向竞买方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确定竞得方后,竞得方需在约定时间、地点签署《成交结果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自然人不能委托他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结果确认书》对权益方和竞得方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成交结果或竞得方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转让活动,并通知竞买方: 1.意向竞买方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转让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买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竞买人逾期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 2.在被明确为竞的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出售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3.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4.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资产权益方负责资产交接(成交)前的保管工作。 (六)集贤县河湖水库综合服务中心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十一、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意向竞买人对转让出售标的有疑问或现场勘查标的物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权益方预约咨询。 集贤县河湖水库综合服务中心:19204696777 刘洪涛 拍卖报名、咨询电话:15146991199 黄明阳 标的物查看地点:集贤县河湖水库综合服务中心 (二)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宫立伟 联系电话:0469-4252110 (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咨询电话: 客服电话1:0451-87220799 客服电话2:0451-82633702 客服电话3:0451-82639256 客服电话4:4009980000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 集贤县河湖水库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