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中日友好医院黑龙江医院项目不含动力中心第二标段基坑支护工程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48号
- 规模: 综合病房楼本标段支护范围AG轴~M轴北侧后浇带处,支护周长约398.42m,支护面积约1.66万平方米,开挖深度约8.3m~13.3m
- 范围: 综合病房楼本标段支护范围轴~轴北侧后浇带处,支护周长约398.42m,支护面积约1.66万平方米,开挖深度约8.3m~13.3m。新建管廊开挖深度约5.1m,支护长度约65.2m。(基坑开挖深度约为8.3-13.3m ;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9-19
项目详情
中日友好医院黑龙江医院项目(不含动力中心)第二标段基坑支护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
FB0100G23015
本招标项目
"
中日友好医院黑龙江医院项目(不含动力中心)第二标段基坑支护工程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
本次招标人
为
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资金、其余由省政府统筹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
中日友好医院黑龙江医院项目(不含动力中心)第二标段基坑支护工程
。
2.2建设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
148号
。
2.3建设规模:
综合病房楼本标段支护范围
AG
轴
~
M
轴北侧后浇带处,支护周长约
398.42m,支护面积约1.66万平方米,开挖深度约8.3m~13.3m。新建管廊开挖深度约5.1m,支护长度约65.2m。(基坑开挖深度约为8.3-13.3m)
。
2.4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资金、其余由省政府统筹解决
2.5计划工期:
计划于
2023年9月28日开工,2023年11月6日竣工,共40日历天
。(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指令为准)
2.6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8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2.9标段划分:本项目
不
划分标段。
2.10招标控制价:11,490,159.55元。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
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
及以上
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配置要求:
3.2.1
项目经理:
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类),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作。
3.2.2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提供连续近
3个月(2023年
05
月至
2023年
07
月)本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提供社保部门查询网址及验证信息,验证信息包括验证码等(以账号登录方式验证的,提供社保号、身份证号及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2.3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黑建规〔
2023〕2号)文件专业承包工程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
其他要求
3.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0年8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8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未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以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4.2在近三年内(2020年8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下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以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4.3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3.4.4本项目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2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规定,111家企业因连续两年评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清出我市建筑市场,其投标将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评标之日,评标之日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含外埠企业89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市建筑市场"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评标之日,评标之日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3.4.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6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下载时间为
2023年
8
月
30
日
9
时
00分至2023年
9
月
6
日
9
时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年
9
月
19
日
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5.3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
2023年
9
月
19
日
9时30分
,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 评标、定标方式
8.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https://hrbggzy.harbin.gov.cn/)及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2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 竞 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 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5843、84518544、83084533。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
黑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保健路
148号
联
系
人:
吴佳文
联系
电话
:
18945454513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宏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康顺街
2号5层
联系人:
白女士
电话:
0451-81359888
电子邮箱: hljhl2023@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