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肇源经开区皮革园区存量污泥减量化处理项目
- 项目地址: 肇源县
- 规模: 污泥减量化处理量约5.5万吨; 2.4项目实施要求:10天内可将设备送至现场并安装调试至可正常生产运行;150日历天内完成标段任务;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 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计划投资额为:6600万元
- 范围: 2.1项目名称:肇源经开区皮革园区存量污泥减量化处理项目; 2.2建设地点:肇源县; 2.3建设规模:污泥减量化处理量约5.5万吨; 2.4项目实施要求:10天内可将设备送至现场并安装调试至可正常生产运行;150日历天内完成标段任务;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 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计划投资额为:6600万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7-04
项目详情
肇源经开区皮革园区存量污泥减量化处理项目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QT0000G24061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肇源经开区皮革园区存量污泥减量化处理项目
已由
上级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黑龙江肇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资金来源为
县级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黑龙江肇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之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肇源经开区皮革园区存量污泥减量化处理项目
;
2.2建设地点:
肇源
县
;
2.3建设规模:
污泥减量化处理量约
5.5万吨;
2.4
项目实施要求
:
10
天内可将设备送至现场并安装调试至可正常生产运行
;
150日历天内完成标段任务;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
完
成上述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
共
划分
一个
标段
,
计划投资额为:
66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营业执照内经营范围涵盖但不限于土壤污染治理或固体废物治理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服务
能力;
3.2
投标人须在
检验检测
方面具有相应的
服务
能力,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的
实验室,或与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实验室
或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
签订委托协议(投标人具有的资质须提供认证认可证书清晰影印件;委托协作实验室需提供合作协议或其他证明材料影印件,并加盖公章)。
3.
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项目负责人:
1人,具有相关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组成人员: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3人)。备注:
需提供人员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
。
3.
4
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
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
总负责人
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
2
)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
总负责人
均无行贿受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
3
)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
;
(
4
)
投标期间,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
项目总负责人
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
;
3.5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本项不是必要条件,可不提供,不以此项作为废标条件。
3.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8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4
年
06
月
13
日
00
时
00分至
2024
年
06
月
20
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7月04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线上开标)为
2024年07月04日09时00分
。
5.
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s://ggzyjyw.hlj.gov.cn/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为:
2024年07月04日09时00分
,开标
地点:
黑龙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其他
8.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1
0
.联系方式
项目招标投标监督与受理投诉部门:
监 督 人:
肇源县源洁固体废物治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经济开发区院内
电 话:0459-8293882
招
标
人:
黑龙江肇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经济开发区院内
联
系
人:
张峻铭
电
话:
13894955107
名
称:黑龙江之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龙悦大厦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15663818075
电子邮箱:
15663818075@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