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富锦香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水稻及大米深加工应急储备三期项目

富锦市发布时间:2023-09-04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香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水稻及大米深加工应急储备三期项目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
  • 规模: 新建低温储备库2栋(建筑面积6914.05平方米、仓容3.5万吨)、水泥地坪道路70000平米等(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
  • 范围: 新建低温储备库2栋(建筑面积6914.05平方米、仓容3.5万吨)、水泥地坪道路70000平米等(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 ; 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9-27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9-04 16:45:20
存证哈希值:
DDE51A5A2584012217E2070D02FF8C72E96025A26D2B6529D6BD8908A628459B
区块高度:
21772749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RZ-JGG-2023154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富锦香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水稻及大米深加工应急储备三期项目已在富锦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建设资金为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 100%。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富锦市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荣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富锦香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水稻及大米深加工应急储备三期项目。

2.2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新建低温储备库 2栋(建筑面积6914.05平方米、仓容 3 .5万吨)、水泥地坪道路70000平米等(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8009837.06

2.5计划工期:202 3 10 5 -202 3 12 31 总工期 87 日历天 (注:上述开、完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投标人按上述日期进行响应,实际开、完工日期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为准)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94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

3. 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 2023年6月-2023年8月社保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如因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的原因导致无法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 则需提供无法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官方网页截图,并承诺 “如若中标后待系统恢复时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 4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同时承诺人员可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招标人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需求随时增加,承诺格式自拟;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号)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人员是否提供相关资料不作为废标条件。

3. 5 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时间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8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 9 4 17 00分至2023年 9 11 17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年 9 27 9时00分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时间: 2023年 9 27 9时00分。

6.3开标地点为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无需到场)。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 . 1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9 . 2 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 清单,其中招标清单格式后缀名为 hljzbx。制作出投标清单后缀名为hljtbx。

9 . 3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9.4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9.5本项目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9. 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 刘女士 ,联系方式: 0451-53660088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富锦市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那女士

联系电话: 0454-2366288

人:富锦香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址:富锦市二龙山镇

人: 闵先生

话:13512627311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荣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星光耀二期B座2307

联系人: 刘女士

电话: 0451-53660088

邮箱: hljrongzheng@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