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讷河市铁南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楼舒馨花苑小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北部,西侧以内环西路育才街为界,东侧至中心大街,南侧至北五路
- 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5211.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7296.5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1788.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508.44平方米,容积率达到2.17%,绿地率达到35.42%; 2.4最高投标限价:39394.87万元,其中施工总承包费39126.64万元、设计费268.23万元;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 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6计划工期:2022年10月01日开工至2024年09月30日竣工(其中,设计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日起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7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主要工作范围包含(设计、施工
- 范围: 2.1项目名称:讷河市铁南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楼(舒馨花苑小区)项目; 2.2项目地点: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北部,西侧以内环西路育才街为界,东侧至中心大街,南侧至北五路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9-27
项目详情
讷河市铁南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楼(舒馨花苑小区)项目
设计
、
施工总承包(
EPC)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JSJ0207G22083000
2
001001
1.招标条件
讷河市铁南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楼(舒馨花苑小区)项目
已由
讷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讷
发改
审批
[202
2
]
20
号
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讷河市城投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地方财政投入
及
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设计施工(
EPC)项目的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讷河市铁南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楼(舒馨花苑小区)项目
;
2.2项目地点:
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北部,西侧以内环西路育才街为界,东侧至中心大街,南侧至北五路。西侧至兴华路
;
2.3建设
规模
: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65211.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7296.56平方米
,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41788.1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508.44平方米,容积率达到2.17%,绿地率达到35.42%
;
2.4最高投标限价:
39394.87
万元,其中
施工总承包
费
39126.64
万元、设计费
268.23
万元;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施工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
6
计划工期:
202
2
年
10
月
01
日开工至
202
4
年
09
月
30
日竣工(
其中,
设计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日起
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成果,
具体
开
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2.7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主要工作范围包含(设计、施工)。具体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部分:
2.
7
.1设计
完成施工图的设计、施工图变更及施工阶段现场配合服务,完成施工图审批,配合竣工图绘编制。
2.
7
.
2
施工
完成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全部内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3.2投标人资质要求如下:
3.2.1设计资质:
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2.2施工资质: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
级(含二级)以上
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总负责人要求:
须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并且有相应的项目组织实施能力;须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并提供本企业
2022年
为其连续缴纳
3
个月社会保险的
承诺书(格式自拟)
。
(项目总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3.4设计负责人要求:
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企相符。
3.5施工负责人要求:
须具备
建筑
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项目
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
3.6项目管理机构
其他
人员配备:
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7财务要求:
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及近三年(
201
9
年
01月01日至202
1
年
12月31 日)经审计的真实、有效、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企业视成立情况提供审计报告);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超过两家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
(须为
施工单位
)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
③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缴纳保证金等线上操作。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信誉要求:
1
.
投标人
提供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
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无行贿犯罪记录
承诺书(格式自拟)
。
2
.
投标人
提供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
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无失信记录
承诺书(格式自拟)。
3.
11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下载时间为
202
2
年
09
月
06
日
16
时
00
分至
202
2
年
09
月
13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投标人点击“文件获取”,选择拟参与的交易项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
2
年
09
月
27
日
09时00分。投标
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招标
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www.hljggzyjyw.org.cn/
)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名称:讷河市住房及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
19997523355
招标人:
讷河市城投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讷河市雨亭街道华艺小区
联系人:
庄先生
联系方式:
1800452026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龙至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凯利广场
U盘B座西区5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18545107282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