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一批)第四标段

绥滨县发布时间:2024-06-07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绥滨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一批第四标段
  • 项目地址: 绥滨县域内
  • 范围: 2.1项目名称:绥滨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一批 ; 绥滨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一批),总建筑面积38681.83㎡,主要包含发电厂职工住宅楼、邮电局南楼、农机局家属楼、人劳局家属楼、谢宝海楼、中医院小区、馨丰小区主体改造及配套设施改造 ; 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工作内容的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6-28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06-07 20:51:35
存证哈希值:
069E6D00EB20BA9DC57B9A9E0AF41B278B63780AA274D9B3FB3AA38DF407D004
区块高度:
30846334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绥滨县 发展和改革局 绥发改发【 2023】77、78、79号、80号、81号、82号 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 绥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金来源为 中央投资、一般债卷、地方配套三种方式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绥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绥滨县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施工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绥滨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一批)。

2.2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绥滨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一批) 总建筑面积 38681.83 ㎡,主要包含发电厂职工住宅楼、邮电局南楼、农机局家属楼、人劳局家属楼、谢宝海楼、中医院小区、馨丰小区主体改造及配套设施改造。

2.3计划工期共 118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 4 07 06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 4 10 3 1 日。

2. 4 建设地点:绥滨县域内。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 个标段。

第一标段: 发电厂职工住宅楼 。建筑面积 4055.03

第二标段: 邮电局南楼 。建筑面积 4328.54

第三标段: 农机局家属楼 。建筑面积 6669.35

第四标段: 总建筑面积: 6279.86㎡;

其中: 人劳局家属楼, 建筑面积 4406.86 、谢宝海楼, 建筑面积 1873㎡。

标段: 中医院小区, 建筑面积 3073.84 ㎡。

标段: 馨丰小区, 建筑面积 14275.21 ㎡。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工作内容的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

2.8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 2799540.55 元;

第二标段: 3756454.53 元;

第三标段: 4336982.11 元;

第四标段: 5072374.66

标段: 2179308.15

标段: 15340662.65 元。

2.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各标段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满足以下要求。

3.2资质条件: 各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资格:

各标段 拟派项目负责人 1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包含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投标人拟投入项目 各标段 管理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1名,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 2 名,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工长)资格证书,省外提供施工员证书;质量员: 2 名,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质量员)资格证书;安全员: 3 名, 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以上人员要求除安全员外,其余的项目管理人员均 为相关专业)。

3.5信誉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 本项目 不可 兼投 兼中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下载时间为 2024年06月07日22时00分至2024年06月17日22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第一、二标段:2024年06月28日09时00分;第三、四标段:2024年07月01日09时00分,第五、六标段:2024年07月0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ggzyjyw.hlj.gov.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第一、二标段:2024年06月28日09时00分;第三、四标段:2024年07月01日09时00分,第五、六标段:2024年07月02日09时00分。

评审地点: 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 其他

9.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按照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文件 ,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9.2按 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信息化管理平台的通知》 ( 黑建建 [2019]8 ) 要求,使用信息化平台对施工现场进行管理。除法定假日外,项目班子成员,每天签到

9.3 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 2022〕10号)文件、《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号)和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文件 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10、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绥滨县工程技术服务中心

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 0468-7862036

人: 绥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 绥滨县松滨大街东段南侧 人: 女士

联系电话: 0468-7862036 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广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天翔街 1055号城市之星写字楼9楼 人: 曹先生 话: 0451-84093245 电子邮件: guangjianzhaobiao@163.com

公司网址: www.gjgcxm.cn

(施工招标文件)绥滨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第一批)最终1稿.pdf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