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安市承办第四届旅发大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宁安市承办第四届旅发大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镜泊至南湖头公路
- 规模: 序号路名长度(公里)序号:1路名:镜泊至南湖头公路(收费站至镜泊乡道口)长度(公里):2.595序号:2路名:渤沙公路至江西村公路长度(公里):10.333合计12.928 2.5合同估算价:控制价15857672.00元
- 范围: 2.1建设地点:镜泊至南湖头公路、渤沙公路至江西村公路,路线全长为12.928公里 ; 本项目路线全长12.928km,该项目利用现有旧路对2条道路进行罩面共12.928公里,设计速度30km/h的三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8.5m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07-07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ZZ11622GC00180107
1. 招标条件
宁安市承办第四届旅发大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1LA1标段
)
(以下简称
“本项目)已由
宁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宁发改审批
[2021]19号《关于宁安市承办第四届旅发大会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安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于
政府投资及申请债券资金
。招标人为
宁安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镜泊至南湖头公路、渤沙公路至江西村公路
,路线全长为
12.928公里。
2.2建设性质:
该项目利用现有旧路对
2条道路进行罩面共12.928公里,三级公路。
2.3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路线全长
12.928
km,该项目利用现有旧路对2条道路进行罩面共12.928公里,设计速度
3
0km/h的
三级公路标准,路基宽度
8
.5m
。
2.4建设规模
:
|
序号
|
路名
|
长度(
公里
)
|
|
1
|
镜泊至南湖头公路(收费站至镜泊乡道口)
|
2.595
|
|
2
|
渤沙公路至江西村公路
|
10.333
|
|
合 计
|
12.928
|
|
2.5 合同估算价:
控制价
15857672.00
元
。
2.6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1年
07
月
20
日,计划交工日期:
2021年
08
月
30
日,总工期日
42
历天。
2.7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8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
合格
标准,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
合格
标准。
2.9安全目标:
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
2.10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
1个
标段,
具
体工程量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均可申请投标;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
资质,并无不良业绩。
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申请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
公路工程专业贰级
执业资格并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或黑龙江省公路水路信用信息市场网站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 凡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处罚决定文件的规定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如参与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5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32家单位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黑高法【2017】7号),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
项目经理
)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
经理
进行
行贿
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并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经查询有
行贿
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19年度
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
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证书。
4.2完成网
上
注册后,
请于
20
21
年
06
月
16
日
16
时
00
分至
20
21
年
06
月
23
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参考资料。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5.2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线上递交工作,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
3
电子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1年07月07日09时00分
。
5.4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网站首页-----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入口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开标时间:2021年07月08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牡丹江市东安区东长安街 70 号),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5.5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选择以保证保险方式或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拾万元人民币,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7月05日09时00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宁安市交通运输局
电
话:
0453-7809006
招
标
人:
宁安市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
宁安市
联
系
人:
孙先生
联系电话:
0453-7689017
招标代理机构: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76-6号
邮政编码:
150090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
0451-8188888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