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卫国村温室果蔬综合种植项目

同江市发布时间:2021-09-09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卫国村温室果蔬综合种植项目
  • 规模: 总建筑面积7280平方米,建设智能温室大棚7栋
  • 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招标控制价为6,855,960.83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280平方米,建设智能温室大棚7栋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09-30
  • 开标时间: 2021-09-30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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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同江市人民政府以同政复[2021]1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涉农统筹整合资金,招标人为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昕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同江市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招标控制价为6,855,960.83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7280平方米,建设智能温室大棚7栋(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0月0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1月30日,共计5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三个月(2021年06月至2021年08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人员入职不足三个月,则提供入职起至2021年08月的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新成立企业以实际情况为准)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理人及授权委托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带有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有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7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系统完成登记;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先后顺序为准); 3.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1年09月10日00时00分至2021年09月17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后需要立即选择保证金缴纳银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30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1年09月30日09时00分。 6.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自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8.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同江市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54-2926813 招 标 人: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同江市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454-8952020 代理机构:黑龙江昕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通乡街2号(通乡街与松乐街西北角)13栋2单元2层 联 系 人:曲先生 联系电话:182-4905-0909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