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北大荒集团红旗岭农场两供两治一业改造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双鸭山市饶河县红旗岭农场
- 规模: 维修房屋6栋;改造供水管道6.67公里及配套附属设施;改造污水管道6.97公里及配套附属设施;改造供热管道1.85公里及配套附属设施,购置供热设备1套;购置下水道疏通清洗车1台;购置垃圾箱约160个等,具体内容
- 范围: 2.1项目名称:北大荒集团红旗岭农场两供两治一业改造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双鸭山市饶河县红旗岭农场; 2.3建设规模:维修房屋6栋;改造供水管道6.67公里及配套附属设施;改造污水管道6.97公里及配套附属设施;改造供热管道1.85公里及配套附属设施,购置供热设备1套;购置下水道疏通清洗车1台;购置垃圾箱约160个等,具体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23
项目详情
北大荒集团红旗岭农场两供两治一业改造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0000G251124002001
本招标项目
北大荒集团红旗岭农场两供两治一业改造项目
已由
北大荒
农垦
集团有限公司社会事务部《关于江川等有限公司第二批
“两供两治一业”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北大荒集社发{2025}147号
文件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资金及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红旗岭农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泰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为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北大荒集团红旗岭农场两供两治一业改造项目施工
;
2.2建设地点:
双鸭山市饶河县红旗岭农场
;
2.3建设规模:
维修房屋
6栋;改造供水管道6.67公里及配套附属设施;改造污水管道6.97公里及配套附属设施;改造供热管道1.85公里及配套附属设施,购置供热设备1套;购置下水道疏通清洗车1台;购置垃圾箱约160个等,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
2.4招标控制价:
26419212.77元
;
2.5计划工期:
304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0月30日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已按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注: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不得在该项目所需专项资质被标注为
“资质异常”,如有异常情形,投标将被拒绝。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电子印章(资质查验网站: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动态核查”专栏。)
3.
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期间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须提供连续3个月(2025年8月-2025年10月)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书及聘用合同;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按照市政公用工程配备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信誉要求:
(
1)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
2)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核查路径: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证明。核查路径: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注:查询时间为近三年,截图时间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后,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并加盖电子印章;
3.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并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注: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的财务会计报表且符合上述要求;
3.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
3.7潜在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出具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8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其他要求:
(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
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不得在该项目所需专项资质被标注为
“资质异常”,如有异常情形,投标将被拒绝(仅限建筑业及监理企业)。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的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电子印章(资质查验网站: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动态核查”专栏。)。
(3)
根据相关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4)
投标人必须
按照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
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2025年12月02日8时00分至2025年12月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7.1该项目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09时00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其他
9.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9.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9.3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其中招标清单控制价清单格式后缀名.hljzbx。制作出投标清单后缀名为.hljtbx。
9.4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
:
0469-6151281
招标人:
北大荒集团黑龙江红旗岭农场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469-5560408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泰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大道
3517号A栋
1305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0451-82419888
电子邮件:
hljthgczx@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