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县平房区供水管线改造项目勘察、设计、造价服务

拜泉县发布时间:2025-06-20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拜泉县平房区供水管线改造项目勘察设计造价服务
  • 项目地址: 拜泉县拜泉镇平房区
  • 范围: 2.1项目名称:拜泉县平房区供水管线改造项目勘察、设计、造价服务 2.2建设地点:拜泉县拜泉镇平房区 2.3建设规模:改造给水管线及其配套工程,管径为De20~De110 ; 规划设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造价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 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个标段
  • 概况: 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拜泉县平房区供水管线改造项目勘察、设计、造价服务 2.2建设地点:拜泉县拜泉镇平房区 2.3建设规模:改造给水管线及其配套工程,管径为De20~De1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11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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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时间:
2025-06-20 09: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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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泉县平房区供水管线改造项目勘察、设计、造价服务 (项目名称)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ZSJ0206G250613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 拜泉县平房区供水管线改造项目勘察、设计、造价服务 (项目名称)已由 拜泉县 改革局 关于拜泉县平房区供水管线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拜发改审 2024 1 8 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拜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国债资金等各类资金,剩余部分为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拜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 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拜泉县平房区供水管线改造项目勘察、设计、造价服务

2.2建设地点: 拜泉县拜泉镇平房区

2.3建设规模: 改造给水管线 及其配套工程 ,管径为 De20 ~ De110。

2.4 服务 周期: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日内提交全部成果

2.5招标范围: 规划设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造价

2.6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 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 170.00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具备 市政行业 ( 给水 工程 ) 专业设计 丙级及以上 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 乙级及以上 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乙级及以上 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 3人 勘察负责人 :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 3个月(202 5 03 月至 202 5 05 月)的 保证明。如退休,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 设计负责人 须具备公用设备 工程师 (给水排水) 注册证书 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 3个月(202 5 03 月至 202 5 05 月)的社保证明。如退休,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 造价负责人 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册 证书,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 3个月(202 5 03 月至 202 5 05 月)的社保证明。如退休,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

3. 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作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成员需具备公告3.1条件。

3.3.2 作为联合体投标的,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3.3.3 联合体协议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联合体成员共同授权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方的联系工作;

B、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本项目中的责任和义务;

3.3.4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4 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公示期内招标人对投标人 信誉情况复核。

3. 4 .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业主体名单的,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 4 .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2022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 4 .3 2022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5 06 20 14 00 分至 2025 06 27 16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 07 11 09 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2 逾期 递交 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开标方式

7.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 开标时间起 远程解密、开标。

7.2 开标时间: 2025 07 11 09 00

7.3 开标地点: 齐齐哈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溪水家园北区 45 号楼 )

8.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 评标 、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 其他

10.1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2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拜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拜泉县党政办公中心西楼六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0452- 7668992

邮箱: bqjsjlsy@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齐齐哈尔睿达全过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百悦居小区 39号楼门市

联系人: 刘女士

话: 13314653723

箱: ruidaquanguocheng@163.com

12. 招标投标活动交易监管单位

拜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齐齐哈尔市拜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2号办公区

电话: 0452-7668986

拜泉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地址:拜泉县党政办公中心北楼 306室

电话: 0452-7669197

13. 受理投诉渠道

13.1 线上投诉渠道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凡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各自的 CA锁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网址:http://ggzyjyw.hlj.gov.cn),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

13.2 线下投诉渠道

1 3 .2.1拜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齐齐哈尔市拜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2号办公区

电话: 0452-7668986

1 3 .2.2拜泉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地址:拜泉县党政办公中心北楼 306室

电话: 0452-7669197

日期: 2025 06 20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