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岭区2024年农村公路安防工程施工

松岭区发布时间:2025-05-06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松岭区2024年农村公路安防工程施工
  • 项目地址: 松岭区
  • 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共设波形钢板护栏(Gr-B-2E)14955米,其中:X301公路共设波形钢板护栏8658米、X202公路共设波形钢板护栏2650米、C855公路共设波形钢板护栏1070米、Y008公路共设波形钢板护栏2577米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28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5-06 10:27:20
存证哈希值:
F1A73B5AB8A0D8E4741F7379EFE78447D1E02CF805E57200A7CBD21DD484F4DF
区块高度:
8577149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T1307G250428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岭区2024年农村公路安防工程施工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24]365号文件)《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下达2024年第三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农村公路)的通知》文件批准, 项目业主为松岭区公路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源为国投车购税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松岭区公路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共设波形钢板护栏(Gr-B-2E)14955 米,其中:X301 公路共设波形钢板护栏 8658 米、X202 公路共设波形钢板护栏 2650 米、C855 公路共设波形钢板护栏 1070 米、Y008 公路共设波形钢板护栏 2577 米。本项目共设 X301 公路标线 80051 米等。 2.2建设地点:松岭区 2.3计划工期:总工期90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06月03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5年09月01日。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A1标段)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8最高投标限价:4,317,786.6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http://glxy.mot.gov.cn )” 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 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person/index.do?type=0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财务最低要求 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严重影响合同履行或者承担项目能力的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资产投资项目。(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本项要求。) (3)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岗项目,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至2025年4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且无在岗项目。提供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至2025年4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总工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道桥工程、路面工程等专业。 3.2信誉最低要求 3.2.1投标人在近三年(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之日)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3.2.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因重大、特大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的通报; 3.2.3投标人在近三年(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之日)中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 3.2.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黑龙江”网站(https://credit.hlj.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2.6近三年(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本项目施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5月7日09时00分至2025年5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4.2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异议均通过网上进行。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5.4开标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9时00分; 5.5开标地点:大兴安岭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6未在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7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4万元。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8日9时00分。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本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电汇;保函;其他。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将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安全目标及服务期限;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者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等不良行为的,招标人将上报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权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博润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加格达奇区红旗大街88号 联 系 人:闫先生 电    话:17303661333 邮     箱:brgcglfwyxgs@163.com 招 标 人:松岭区公路建设指挥部 地    址:松岭区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17545595291 监督部门:松岭区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457-3321637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