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和封场工程项目

五大连池市发布时间:2025-04-18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和封场工程项目
  • 项目地址: 五大连池市建设乡中心村西北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和封场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五大连池市建设乡中心村西北 ; 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08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4-18 14:15:14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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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72393

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和封场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 编号: SZ1101G240903002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和封场工程项目 已由 五大连池市发展和改革局(五发改字【 2023】84号 五发改 202 5 18 号)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建设单位为 五大连池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站 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及债券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和封场工程项目

2.2 建设地点: 五大连池市建设乡中心村西北

2.3建设规模 内容 1、垃圾堆体整形2.25万m³,防渗层敷设面积3.2万㎡;2、垃圾坝加固89m;3、渗滤液倒排井6座,深层导气井34座;4、雨水倒排:场内为105m长的500x250排水渠,场外为70m长的600x600U型槽 5、新建地下水监测井8座,新建气体迁移监测井15座、应急排水井3座;6、厂区防渗新建塑性混凝土垂直防渗墙630m;7、垃圾场绿化:3.2万m²。

2.4 招标范围: 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 全部 工作内容

2.5 计划工期: 202 5 05 2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 6 12 31 日,总工期: 589 日历天 (本工期安排仅作为投标文件编制依据,实际工期以签订施工合同为准)

2. 6 质量 标准 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价: 23041259.9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已按照 建市【 2020】94号文件 更换资质证书的, 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乙级 及以上资质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工程专业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及企业法定代表人 授权 任命文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的承诺 (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并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缴纳的至投标文件截止日连续 3个月的社保记录(含:1.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 (根据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参与本项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如为退休人员或依法提前退休的,则无需提供社保证明,需提供人员的退休证明(如退休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等)及企业对其聘请的聘书。

注:( 1)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2)本项目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 :项目经理 1人 详见招标公告 3.2条款 、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 级及以上职称) 1人、施工员1人 岗位证书 、质量员 1人 岗位证书 、安全员 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得同时在 2个及以上的在建项目中任职,同一在建项目不得兼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在同一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兼职】 所有现场人员需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文件规定 ,不得低于文件规定的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 4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3. 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对投标的信誉要求如下: 截图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盖电子印章

3.6.1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核查路径: 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3.6.2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核查路径:查询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6.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分别出具法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 近三年 无行贿犯罪证明。核查路径: 查询网址: http://wenshu.court.gov.cn/

3.7本项工程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 式招标,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 财务要求:近三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 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企业视成立情况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 5 04 18 13 00 分至 202 5 04 25 13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递交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 5 05 08 09 00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方式

6 .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6.2 开标时间 202 5 05 08 09 00

6 .3 评标 地点: 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通江路 12号5层)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 作出 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五大连池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56-6117789

招标人:五大连池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站

联系人: 宁先生

电话: 0456-631811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江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侯女士

电话: 0456-6100870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