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亚行贷款黑龙江绿色转型示范项目绥芬河市实木家居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四期工程
- 范围: 四期工程规划占地面积64028.17平方米,建设标准化厂房7栋,总计34746.8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污水、雨水、供热、电信、照明、电力等
项目详情
投标邀请 函
日期: 2024 年 9 月 5 日
国内公告公开招标编号: 0733-24253091
1. 中国政府 已从亚洲开发银行申请了一笔贷款,用于支付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黑龙江绿色转型示范项目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贷款用于支付 SFH-SF-C04 :绥芬河市实木家居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四期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出。
2. 黑龙江绥东试验区发展运营 ( 集团 ) 有限公司 (业主)现邀请合格的且有资格的投标人就下列工程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项目占地面积 64028.17 ㎡,建设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标准化厂房 7 栋,总建筑面积 34746.8 ㎡。配套建设道路、绿化、场地硬化、给排水、污水、雨水、供热、电信、照明、电力等工程施工。
上述工程的施工期为 540 日历日
3. 本次招标为亚行单阶段单信封国内公告的公开竞争性招标,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均可投标。
4.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以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9 号楼(京城机电大厦) 1822 室的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并在 2024 年 9 月 5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每天(周六、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 9 : 00~11 : 30 ,下午 14 : 30~17 : 00 (北京时间)期间查阅招标文件 。
5. 潜在投标人应注意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4 条关于合格性和利益冲突的规定。所有存在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6. 投标人的资格要 求包括:
1) 未履行合同记录
( 1 )未履行合同记录:根据完全解决的争端或诉讼信息,投标截止时间前 5 年内投标人没有承包商违约记录。完全解决的争端或诉讼是指争端或诉讼已根据有关合同的争端解决机制得以解决,并且投标人不再有任何上诉空间或者上诉机会。
( 2 )未决诉讼:所有未决诉讼总额不得超过投标人净资产的 50% ,所有未决的诉讼按照投标人败诉统计。
2) 财务状况
(1) 历史财务状况:提交过去 3 年( 2021 年 -202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者其它财务报表(投标人所在国家法律没有相关要求的情况下)以反映投标人现在财务状况的稳定性及其长期的盈利性。如果投标人递交的是没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其所在国家没有相关财务报表审计法律要求的证明文件。最低要求,投标人过去三年每年的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均应为正值。
( 2 )年均施工营业额:根据过去 3 年里在建工程或已完工程经核实的已收到的付款额计算的最低年均施工营业额为:人民币 19,000.00 万元;
( 3 )财务资源:投标人必须证明其最近的营运资金(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加上任何信贷或者其它融资渠道,(不包括合同预付款),扣除其现有合同承诺的现金流必须能够满足:人民币 1,900.00 万元;
3) 经验
( 1 )一般经验: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有 5 年的作为承包商、联合体成员或分包商的经验。
( 2 )特殊经验: 1.. 在过去 5 年里,作为承包商、联合体成员或分包商,至少参与了 2 个工程建设合同的实施,并且每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9000 万元。这些合同应该已经成功完成,且与本合同的内容相似,相似包括工程规模、复杂程度、施工方法或技术以及第六章“业主要求”所要求的其它特征。 2. 上述合同规定期限里投标人实施的其它合同至少应包括以下的一些关键工程: a. 建筑面积不少于 5000 平米的单体钢结构厂房建设;以及 b. 一个通过“绿色建筑”认证的建筑。
( 3 )资质要求: a. 国内投标人,或与国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国内投标人应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 b. 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国外投标人应具有其所属辖区同等水平的认证资质。
详细信息将在招标文件中提供。
7.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将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二,并支付人民币 1500 元的不可退还费用。付款方式为电汇。招标文件将采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寄送,邮寄费人民币 200 元整。
账户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帐 号: 7110 2101 8260 0030 709
8.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北京时间 2024 年 10 月 11 日上午 09:00 之前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三 。 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在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四公开进行。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开标。开标时间为 北京时间 2024 年 10 月 11 日上午 09:00 。
9. 投标文件必须包括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金额和格式开具的投标保证金。
10. 上述有关地址如下:
地址一:招标文件查阅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9 号楼(京城机电大厦) 1822 室 。联系人:潘经理 010-87945198-517 邮箱: panhan@ck.citic.com
地址二:招标文件购买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9 号楼(京城机电大厦) 1822 室 。联系人:潘经理 010-87945198-517 邮箱: panhan@ck.citic.com
地址三: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130 号,投标地点的具体会议室将会在投标截止日期当天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示牌显示) 。 0451-85975678
地址四:开标地址: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130 号,开标地点的具体会议室将会在投标截止日期当天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示牌显示) 。 0451-85975678
黑龙江绥东试验区发展运营 ( 集团 ) 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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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_EpSingleQuotes__EpSingleQuotes_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