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历史遗留矿山 修复治理项目第一标段

大箐山县发布时间:2023-09-25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项目第一标段
  • 项目地址: 伊春市大箐山县带岭镇
  • 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修复历史遗留矿山12处,修复治理面积13.6公顷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0-16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9-25 16:57:18
存证哈希值:
E4E097184EF8BD54B7B9BECBFDA05A80E9CE1605735AFB720DDC5340810FC9B9
区块高度:
23034240

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项目第一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大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箐发改发 [2023]08号文 件批复,项目业主为 大箐山县自然资源局 ,资金来源为 债券资金 ,招标人为 大箐山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大箐山县自然资源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 修复历史遗留矿山 12处,修复治理面积13.6公顷

2.2计划工期52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0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10日(实际开竣工时间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2.3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标段 招标控制价为 74 80000元 ,高于投标报价上限的投标将被否决。

2.4项目地点: 伊春市大箐山县带岭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潜在投标人 具备 不低于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叁级或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的施工资质 的独立法人单位 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 负责人要求 : 拟派项目 负责 人须具备注册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市政或 水利水电工程),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并具有近3个月(2023年07月-2023年09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 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环保工程 或地质工程或水利工程 相关专业 中级 职称, 施工员(工长)( 1人) 具有专业岗位证书 、质检员(质量检查员)( 1人) 具有专业岗位证书 安全员( 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

4) 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 项目 负责人在近三年内( 2020年0 9 月至报名截止 )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提供查询截图)

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 项目 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提供查询截图)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全部联合体成员) 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如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3.2 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 在本项目中投标;

3.3.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清单。 下载时间为2023年09月2 5 1 8 00分至2023年09月 30 1 8 00分;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月16日 09 时00分,在递交时间截止后上传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16日 09 时00分

开标地点: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伊春市林都大街 10号)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1.58.199.11:8605/),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大箐山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0458-3439620

人:大箐山县自然资源局

址:伊春市大箐山县带岭镇大兴小区 7 号楼

人:王身健

话: 13314587127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顺韵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红升办新建街和平小区 1 号楼第 5 户门市

人: 王建

话: 15604583377

箱: ztsyyc666@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