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鸡东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鸡东县鸡东镇
- 规模: 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面积6191.49平方米及配套设施等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7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0月31日,计划总工期105日历天
- 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鸡东县鸡东镇; 2.2建设规模: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面积6191.49平方米及配套设施等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7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0月31日,计划总工期105日历天 ;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要求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7-08
项目详情
鸡东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FJ0601G220613002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鸡东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已由
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鸡发改发
[2021]1
号
批复,资金来源
为
地方政府自筹
,
招标人为
鸡东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千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鸡东县鸡东镇
;
2.2
建设规模:
新建业务技术用房面积
6191.49
平方米及配套设施等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2
年
07
月
18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2
年
10
月
31
日,计划总工期
105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
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
2.5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要求合格标准;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
1
个标段。
2.7
招标控制价:
20,468,640.68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潜在投标人必须具有符合以下要求的相关证件备查: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企业资质证书;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
)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要求如下:
项目经理
(
1
人
)
: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连续
3
个月(
202
2
年
03
月至
202
2
年
05
月)在本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并附缴纳人员明细且人员相关信息且准确完整,退休人员提供退休相关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施工员(
1
人)岗位证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
技术负责人
1
人(中级及以上职称);
质量员(
1
人)岗位证或职业能力信息电子证书;安全员(
1
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岗位证要求为
建筑
相关专业)
注:以上证件均要求证企相符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
〕
8
号)文件规定,承诺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施工单位)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6
)近三年(
201
9
-202
1
年)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7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
wenshu.court.gov.cn
)对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如近三年(
201
9
年
0
6
月
01
日至投标截至时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将被否决。
8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
zxgk.court.gov.cn
)对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信用查询(截图或网页打印并盖章),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9
)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本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10
)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
11
)
投标人不得在
“
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
中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权合同。
3.5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
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
证书登录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购买下载招标文件。购买下载时间为
2022
年
06
月
13
日
18
时
00
分至
2022
年
06
月
20
日
18
时
00
分。
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07
月
08
日
08
时
30
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
线上开标。
开标时间:
2022
年
07
月
08
日
08
时
30
分
开标地点:
鸡西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其他
9.1
根据黑建造价【
2018
】
2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使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进行招投标活动。
9.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
联系方式
监督人:
鸡东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孟先生
电
话:
0467-5567667
招标人:
鸡东县公安局
地
址:
鸡东县鸡东镇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
13359963345
代理机构:
黑龙江千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外滩
1898
)
A5
栋二单元
24
层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0451-84362076-602
电子邮箱: qzzb2020@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