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东南片区燃气给排水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第一标段燃气、供热管网)

巴彦县发布时间:2025-08-26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巴彦县东南片区燃气给排水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第一标段燃气
  • 项目地址: 巴彦县
  • 规模: 建设小区燃气管线16977米、阀门井4座、燃气调压箱24台、燃气表2187块、燃气报警器2187个及配件
  • 范围: 2.1项目名称:巴彦县东南片区燃气给排水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第一标段燃气、供热管网); 2.2建设地点:巴彦县;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建设小区燃气管线16977米、阀门井4座、燃气调压箱24台、燃气表2187块、燃气报警器2187个及配件 ; 完成各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 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2.8招标控制价:5314045.75元 ; http://112.102.38.21:8001/jgweb/#/login,有关注册手续请查看平台登录页面中的《使用手册》,请按照使用手册进行注册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18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8-26 10:48:20
存证哈希值:
200409D0D6C262A001597B4B015845C3337F93525DC6CE64EA4FF9AA8D8848EE
区块高度:
12670562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ZSG0112G2508150010010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巴彦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巴彦县东南片区燃气给排水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巴发改〔 2024〕12 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国家政策性资金扶持及地方政府资金统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为 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中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 巴彦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巴彦县东南片区燃气给排水及供热管网改造项目(第一标段燃气、供热管网)

2.2 建设地点: 巴彦县

2.3建设 规模及 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小区燃气管线 16977米、阀门井4座、燃气调压箱24台、燃气表2187块、燃气报警器2187个及配件。道路破除及恢复1300平方米。更新改造二级供热管网504米,管径DN50~DN125

2.4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09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30日,总工期431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 完成各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 共划分三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2.8招标控制价:5314045.75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已更换相关资质,则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要求投标人提供拟投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等,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于进行核实,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家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一经招标人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

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按照并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2年8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8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2年8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判决结果为准);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2025年 08 26 17 00分至2025年 0 9 02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9月18日08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s://ggzyjyw.hlj.gov.cn/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 2025年09月18日08时30分 。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 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发布。

9. 其他

9 .1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9 . 2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 . 3 本项目将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接受监督,潜在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投标截止后,系统将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情况和中标结果进行标记,并纳入监管范围。平台注册网址为: http://112.102.38.21:8001/jgweb/#/login,有关注册手续请查看平台登录页面中的《使用手册》,请按照使用手册进行注册

10 .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巴彦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话: 0451-57517881

人: 巴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北直路 205号

人: 王先生

话: 0451-57522242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中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 363 号地宝大厦 15 4 A18

人: 刘先生

联系 电话: 18088784862

箱: hljzjxmglyxgs@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