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师范大学交叉科学与智慧教育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哈尔滨市发布时间:2023-06-20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师范大学交叉科学与智慧教育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 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19425.90㎡,基底面积5766.66㎡,场区道路硬化7033.94
  • 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师范大学交叉科学与智慧教育研究中心建设项目招标控制价审核 2.2项目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2.3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19425.90㎡,基底面积5766.66㎡,场区道路硬化7033.94 ; 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交叉科学与智慧教育研究中心工程招标控制价审核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5-22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6-21 22:19:44
存证哈希值:
8ED88ECF18CBD71A059EE9243CC035AD8112EBF89D0E7D6DE283D061A131F18A
区块高度:
19705186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 FJ0101G230620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哈尔滨师范大学交叉科学与智慧教育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哈尔滨师范大学,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师范大学交叉科学与智慧教育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2.3建设规模:哈尔滨师范大学交叉科学与智慧教育研究中心,选址为:哈尔滨市利民经济开发区师大路1号哈尔滨师范大学校区内。该项目总用地面积19425.9平方米,建筑面积24455.6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4100万元,地上建筑面积24455.63㎡,建筑层数5层,建筑高度 23.60 m,基底面积 6238.98㎡,场区道路硬化。建筑物的有关土建、给水排水、暖通空调、通风及排烟工程、建筑电气、新建用地范围内道路硬化、绿化、室外外网管线、场区照明、高级装饰工程、消防工程、监控系统、智能化、会议系统、洁净实验室、楼体亮化、楼体内、外的装修等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

2. 4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2.5计划工期: 2023年8月1 日-2024年12月31 日,总工期519日历天(具体工作时限以及工程开竣工时间由建设单位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安排,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并随时做好准备)

2.6招标范围:完成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具体包括: 土建(基础、地上、室内装饰、幕墙、石材等)、安装(含给排水、电气、消防(包含标识标牌)、暖通、空调设备(含冷媒管、安装)、智能化、气体灭火系统、抗震支架、泛光照明、太阳能系统、通风橱等、室外【指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室外景观、绿化、室外道路、围墙、给排雨水、消防、电气、智能化等】等工程、场地平整及原场地内的建筑物、围墙、垃圾等拆除并清理外运,不包括电梯及五方对讲(含系统线路)、仪器设备 等甲方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质量标准:合格

2.8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2.9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10最高投标限价为: 111293895.51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近三个月(2023年2月-2023年4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3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 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6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的,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拟派项目经理)。投标代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所需招标投标活动(包含但不限于网上开标、澄清、答疑等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 资料 。下载时间为 2023年 6 20 17 00 分至 2023年 6 28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3投标人注意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 7 13 9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 .1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3年 7 13 9 30 分,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 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7.3其他事项(具体交易平台操作以实际发生为准)

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3)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8. 评标、定标方式

8.1 执行新区的 “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取商务 标、 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 招标人 采用招标文件载明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http://www.hrbggzy.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 其他

10.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本条 " 行贿犯罪记录 " 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

10.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3 投标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http://jzsc.mohurd.gov.cn/home 查询结果为准)。

10.4 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 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 公布的数据为准。

10.5 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2021 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执行, "105 家企业(含外埠企业 64 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尔滨市建筑市场 " 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评标之日,评标之日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10.6 本项目将按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关于对黑龙江京阀管道配件有限公司等 6 家企业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通报 " 文件执行,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7 本项目将按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关于对辽宁华龙防水工程有限公司等 2 家企业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通报(哈新管住建发 [2022]4 号) " 文件执行,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8 本项目将按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关于松北区在建项目责任单位违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工人违反《信访条例》的警示公告 " 文件执行,对且拒不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处理的首批黑龙江远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 9 家施工(总包)单位和劳务单位作出两年内不得在松北区参与招投标活动及直发包登记备案,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9 本项目将按哈尔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关于责令哈尔滨冰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 143 家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哈新管住建发 [2023]3 号) " 文件执行,哈尔滨冰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 143 家企业无注册建造师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现责令哈尔滨冰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 143 家企业 2 个月内整改到位,整改期间,企业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得承揽新的工程,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11 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 0451-84696346 58699097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0451-87383319

10.12 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贸西大道 2829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0451-58799237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师范大学

地址:哈尔滨市利民经济开发区师大路 1号

联系人:丁老师

电话: 0451-88060283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 76-6号

邮编: 150090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 0451-81888888  17745649000

电子邮箱: 975989795@qq.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