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东北农业大学新建学生宿舍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长江路600号,东北农业大学校园内
- 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1、履行全过程工程管理的义务,施工组织管理(开工放线、正负零核验、材料检测、桩基检测、水土保持)项目合同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资金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配合审计,直至通过全面竣工验收后移交及房屋备案证备案完成。2、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本项目全部监理内容。3、验收管理(消防、人防、水质、防雷、室内环境、供暖节能、供暖面积测量、规划条件核实、档案、竣工备案),结算管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31
项目详情
东北农业大学新建学生宿舍项目全过程
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QZ0100G250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北农业大学新建学生宿舍项目”已由黑龙江省教育厅以(关于东北农业大学新建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黑教发函【2025】3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投资、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东北农业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北农业大学新建学生宿舍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长江路600号,东北农业大学校园内。
2.3建设规模:新建学生宿舍1栋,建筑面积 46002.42 平方米。
2.4计划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完成。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
(
1)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报批(给水、排水、强电、弱电、供暖、消防、人防及市政审批等)、勘察管理、设计管理、监理管理、造价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组织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等)、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消防、人防、水质、防雷、室内环境、供暖节能、供暖面积测量、规划条件核实、档案、竣工备案等)、工程档案管理、结算管理、移交管理、以及计划、环境、现场、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工作,负责通过全面竣工验收及备案证办理,负责工程保修期质量缺陷修复管理等。
(
2)履行监理服务义务: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本项目全部监理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446.3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
1)工程项目管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
2)工程
监理: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建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1)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应当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一级建造师或一级造价师或一级建筑师或一级结构师),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
2)项目管理专业负责人:须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
(
3)工程监理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同时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职称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
4
)上
述各专业负责人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
3个月(2024年12月到2025年
0
2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其他人员要求:
(
1)
投
标人拟派项目管理各专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暖通、给排水、电气、造价等)须具备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
2
)投
标人拟派监理组织机构人员要求: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
[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同一专业且分工相同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及签章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如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03月
07
日
17时00分至2025年03月
14
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年03月31日09
时
30
分
。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7.2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31日09
时
30
分
。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https://hrbggzy.harbin.gov.cn)上发布
10.
其他
10.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10.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10.3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10.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5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 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10.6本项目将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
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接受监督,潜在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投标截止后,系统将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情况和中标结果进行标记,并纳入监管范围。平台注册网址为
:
http://112.102.38.21:8001/jgweb/#/login,有关注册手续请查看平台登录页面中的《使用手册》,请按照使用手册进行注册。
11.联
系方式
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
标
人:东北农业大学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长江路
600号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
0451- 55191755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
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联
系
人:吕慧
电
话:
18946075688
授权传真:
0451-84348303
授权企业邮箱:忱义招标(
chenyizhaobiao@163.com)
企业网址:
http://www. hljcygl.com
日
期:
2025年
03
月
07
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