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第一中学综合实践馆项目EPC施工总承包

伊春市发布时间:2021-10-11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伊春市第一中学综合实践馆项目EPC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伊春市第一中学
  • 规模: 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为21.5米的多层公建,建筑层数为地上三层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第一中学综合实践馆项目EPC施工总承包 2.2建设地点:伊春市第一中学 ; 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工程全过程责任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11-02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标公告

黑龙江省伊春市第一中学综合实践馆项目 EPC施工总承包

(招标编号: SG0800G21063

1、招标条件

本招 标项目 黑龙江省伊春市第一中学综合实践馆项目 EPC施工总承包 已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一般债券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黑龙江省伊春 市第一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启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伊春市第一中学综合实践馆项目 EPC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 伊春市第一中学

2.3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 EPC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00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为21.5米的多层公建,建筑层数为地上三层。设计、施工范围包括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专业的建筑单体、总图外网及用地范围内的景观设计及施工。

2.4 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1月10日。(含设计、施工)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上述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竣工图编制及竣工资料整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工程全过程责任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及现行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招 标控制价: 92928436.36

其中施工图设计费: 835671.22元, 施工费85592765.14元(内含仪器和设备购置费),

陈列布展费: 650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通过验收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 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投标 人拟派建造师必须 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及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以上人员具备最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 2021年7月至2021年9月) ,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同时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查询密码等,供查询核实。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本次招标投标人拟派项目 管理机构 其他 人员 配备要求 设计人员: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暖通专业、电气专业(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

施工人员 :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号)文件规定,施工员(工长) 1 人,技术负责人 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 1 人,安全员 1 ,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带*号的为可兼任岗位),投标人以 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以上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 证件。

3.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不得被列入 "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3. 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 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 如有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以投标人承诺为准。

3.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 7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 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方应在投标前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企业,同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联合体内分工相同且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下载时间 2021年10月11日16时00分至2021年10月18日16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11月2日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 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 .2开标地点为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投标 人不需到达开标现场。

7.3开标时间 为: 2021年11月2日9时00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黑龙江建设网 http://zfcxjst.hlj.gov.cn/

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网上发布。

9、其他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 欢迎各相关企业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伊春市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办举报方式:

人:金宇

举报电话: 0458-6119067

邮寄地址:伊春市 伊美区黎明路 70号。

10、联系方式

督部门:伊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话: 0458—6119196

人: 黑龙江省伊春市第一中学

址: 伊春市第一中学

人: 于境民

话: 0458-616 6166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启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群力财富中心 A座901室

人:孙赫

话: 0451-84361696

电子邮件: qitaizhaobiao@126.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