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宝清县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项目二标段
- 项目地址: 一标段:双鸭山市宝清县夹信子镇徐马村
- 规模: 一标段:新建设备用房234㎡、新建农机具库房1140.00㎡、改造水泥地面硬化2514.82㎡、消防井2座
- 范围: 2.1项目名称:宝清县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项目; 2.2建设地点:一标段:双鸭山市宝清县夹信子镇徐马村;二标段:双鸭山市宝清县朝阳镇丰收村;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一标段:新建设备用房234㎡、新建农机具库房1140.00㎡、改造水泥地面硬化2514.82㎡、消防井2座 ; 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 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兼投不可兼中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24
项目详情
宝清县
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NYSG0702G250702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夹信子镇徐马村大豆仓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宝发改
【
2025】29号)
、
《宝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朝阳镇丰收村大豆仓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宝发改
【
2025】3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建设单位为
宝清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
宝清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宝清县
2025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产业项目
;
2.2
建设地点:
一标段:双鸭山市宝清县夹信子镇徐马村;二标段:双鸭山市宝清县朝阳镇丰收村
;
2.3建设
规模及
主要建设内容
:
一标段:
新建设备用房
234
㎡
、新建农机具库房
1140.00
㎡
、改造水泥地面硬化
2514.82
㎡
、消防井
2座。大豆清选塔1套、分粒机1台、斗式提升机W30型2台、斗式提升机 W20型2台、斗式提升机 W15 型2台、斗式提升机 W8型3台、平板输送机6台、输送跑车2台、粮仓8座
;
二标段:新建设备用房
260㎡、新建农机具库房870㎡、改造水泥地面硬化3162.07㎡、消防井2座。大豆清选塔1套、清粮机1台、分粒机1台、双料斗电动定量包装称1台、色选机1台、去石机1台、磁选机1台、地横1套、斗式提升机W30型2台、斗式提升机W20型2台、斗式提升机 W15型4台、斗式提升机W8型5台、伸缩输送机2台、16 米输送机1台、30米输送机1台、平板输送机6台、输送跑车2台、大豆蛋白仪1台
;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
5
年
07
月
3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
5
年
11
月
30
日,总工期
123
日历天。(上述开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2.6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
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
可兼投不可兼中。
2.8招标控制价:
一
标段:夹信子镇徐马村大豆仓储项目,招标控制价:
4,461,413.66元;
二标段:朝阳镇丰收村大豆仓储项目,招标控制价:
4,218,124.3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注: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已更换相关资质,则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要求投标人提供拟投项目经理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
5
年
04
月至
202
5
年
06
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家规定的
6类情形人员除外),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一经招标人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
;
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按照并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
2
年
01
月至
投标截止之日
)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近三年内(202
2
年
01
月至
投标截止之日
)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
2
年
01
月至
投标截止之日
)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判决结果为准);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202
5
年
07
月
03
日
19
时
00分至202
5
年
07
月
10
日
1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
:
2025年07月24日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
:
2025年07月24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双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8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
省
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发布。
9.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
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宝清县农业农村局
电
话:
0469-5166700
招
标
人:
宝清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地
址:宝清县通达街
456号
联
系
人:袁欣
电
话:
0469—5166203
招标代理机构: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
联系电话:
18145153890
邮
箱:
jqglhf@126.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