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饮水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饮水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项目地址: 大箐山县
- 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给水水源地一处,铺设给水管线7000米 ; 项目全过程管理:包括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其他管理等; 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造价咨询: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及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09-22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饮水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全额申请政府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大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大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给水水源地一处,铺设给水管线7000米。
2.2服务期:自签订合同至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完成。
2.
3
建设地点:大箐山县
2.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
项目全过程管理:包括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其他管理等;
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造价咨询: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及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7招标控制价:
项目管理费:
以项目
一期
总投资的
0.8%
为控制价
;
造价咨询费控制价:以项目
一期
总投资的
1.32%
为控制价
工程监理费招标控制价:
以最终使用图审合格后的施工图编制,且经过审核后的控制价的
1.3
%作为控制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
1)造价咨询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需具备该项目需求内容
(
2)监理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3.2人员配备: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
高级职称,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近
3个月本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2021年
5
月至
2021年
7
月)。
监理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执业资格;
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注:本项目总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
3.3.1监理管理机构人员:总监理工程师1人、
市政专业
监理工程师
1
人、监理员
1
人、安全监理工程师
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监理员应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两家;(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
(须为造价方)
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分工相同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联合体投标人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时间为2021年
09
月
01
日
17时00分至2021年
09
月
08
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为2021年
09
月
22
日
09时00分,
5.2 在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上发布。
8.开标方式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大箐山县
发展和改革局
招
标
人:大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郑
德壮
电
话:13104584596
代理机构:
黑龙江取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铁龙
电
话:
16532338782
地
址:
双鸭山市平安家园小区
104号商服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