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生活垃圾转运工程项目绥阳镇
- 项目地址: 东宁市东宁镇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生活垃圾转运工程(绥阳镇转运站) 2.2建设地点:东宁市东宁镇 2.3工程性质:新建 2.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绥阳镇垃圾转运站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0-09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生活垃圾转运工程(绥阳镇转运站)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生活垃圾转运工程(绥阳镇转运站)
,
已由
东宁
市
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东发改投资
[20
1
7
]
13
号
文件
批复
。
项目业主为
东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资金来源
为
专项债券
资金
,招标人为
东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牡丹江
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生活垃圾转运工程(绥阳镇转运站)
2.2
建设地点:
东宁市
东宁
镇
2.3
工程性质:
新建
2.4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绥阳镇垃圾转运站。建设内容包括压缩车间、车库、混凝土地面硬化、围墙、给排水系统和称重系统等
。
2.5
招标控制价:
4010750.18
元
。
2.
6
标段划分
:本
项目
招标共
1
个标段。
2.
7
计划工期:
284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
3
年
10
月
20
日
(
以招标人取得施工许可证为准
)
;计划竣工日期
20
24
年
07
月
30
日
。
2.
8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
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的。
3.2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施工企业,
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
3.3
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
须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
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如下:
(
1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
提供近三年内
(
2020
年
01
月
01
日起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
的
财务审计报告
(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算起)。
(
2
)
企业
业绩
:
投标企业近三年内
(
2020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
)
至少完成
1
项合同额不低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
业绩证明材料:施工业绩
(
1
、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2
、中标通知书;
3
、施工合同;
4
、竣工验收报告或项目甲方出具工程已完工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缺一不可,以施工合同日期为准,时间均满足近三年内
)
。
(
3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信用良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以
“
信用中国
”(http://
www.creditchina.gov.cn
)
或各省市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
为准)。
2
)投标人近三年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并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
4
)项目经理资格:必须是本单位员工,具备
建筑
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及以上
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
项目经理近三个月(
2023
年
06
月
-2023
年
08
月
)连续缴纳
的社保证明,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
包括社保帐号、身份证号、密码等
以便招标人在开标现场核查社保的真实有效性。
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
】
8
号)要求,其中: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质量员
1
人,标准员
1*
人,材料员
1*
人,机械员
1*
人,劳务员
1*
人,资料员
1*
人(
*
表示可兼任的岗位,以上人员仅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应先在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www.hljggzyjyw.org.cn/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于 202 3 年 09 月 18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 3 年 09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流程》。
4.3
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服务指南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
-
工作台
-
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详见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
间
:
2023
年
10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
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
交易平台(
http://hljggzyjyw.org.cn/
),在网站首页
-----
交易平台
----
远程开标入口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6.2
开标时间:
2023
年
10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6.3
评审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牡丹江市东长安街
70
号)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hljggzyjyw.org.cn/
)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东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
0453-
3683016
招
标
人:
东宁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地
址:
东宁市
东宁
镇
邮
编:
157
2
0
0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13351737017
招标代理机构:
牡丹江市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南开发区领秀城西侧门市
邮
编:
1570
00
联
系
人:
孙女士
电
话:
0453-
6279009
电子邮件:
mdjsdxztb@126.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