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鸡西市恒山区柳毛乡农文旅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柳毛乡莲花村
- 范围: 2.1项目名称:鸡西市恒山区柳毛乡农文旅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柳毛乡莲花村 ; 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04
项目详情
鸡西市恒山区柳毛乡农文旅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 QT0000G251112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鸡西市恒山区柳毛乡农文旅项目 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衔接资金及县政府匹配。招标人为鸡西市恒山区农业农村和水利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炀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鸡西市恒山区柳毛乡农文旅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柳毛乡莲花村。
2.3 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 13986.3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2911.82 平方米,其中:精酿新产业工坊建筑面积 2262.86 平方米,地上 2 层、地下一层;抗联时刻·红色食堂建筑面积 648.96 平方米,地上 2 层建筑;建设区内道路、景观、绿化、小品等设施,配套建设区内给排水管网等基础配套设施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12 月 3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 年 08 月 30 日,总工期 244 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 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价: 10162774.62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
3.1.3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3.2.3 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 投标人须提供为其连续缴纳近 3 个月( 2025 年 08 月 -2025 年 10 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以便招标人核查。建办市函【 2019 】 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数量配备要求:
3.3.1 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 2023 】 2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得同时在 2 个及以上的在建项目中任职,同一在建项目不得兼任。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 2 个。同一岗位人员配备超过 2 人及以上的,应明确该岗位的主要负责人。
3.4 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 “ 行贿犯罪记录 ” 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 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1 月 19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将不可下载。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进行远程解密即可)。
7.2 开标时间: 2025 年 12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8.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 : 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10. 其他
1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鸡西市恒山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人:鸡西市恒山区农业农村和水利服务中心
地址:鸡西市恒山区中心路 65 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0467-246217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炀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一街 A 区 518 室
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 13836140492
日期: 2025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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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