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东县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鸡东县发布时间:2025-09-10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鸡东县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鸡西市鸡东县
  • 规模: 建设项目共8个,其中:公路提质改造工程7条,建设里程26.8km;危桥改造1项,68.44延米
  • 范围: 建设项目共8个,其中:公路提质改造工程7条,建设里程26.8km;危桥改造1项,68.44延米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2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08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4-16 10:27:19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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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7870291

鸡东县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东县2024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24】365号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鸡发改投资【2023】56号批复,施工图设计已由鸡东县交通运输局以鸡交发【2025】1、2、3、4、5、6、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鸡东县交通基础设施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购税资金,招标人为鸡东县交通基础设施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鸡西市鸡东县。 2.2规模及内容:建设项目共8个,其中:公路提质改造工程7条,建设里程26.8km;危桥改造1项,68.44延米。其中: (1)、丹阿公路至双保:项目路线起点位于新义村西侧,方虎公路至哈达镇公路桩号K0+463处,沿旧路向北布线,途经保国村,终于哈达村东侧,方虎公路至哈达镇公路桩号K4+687处,路线全长4.224 公里,技术等级为三级公路; (2)、滴道至麒麟山:项目路线起点位于K12+403处,项目终点位于K15+289处,路线设计范围为K12+403~K15+289段,路线全长2.886公里,技术等级为四级公路; (3)、光荣至银东:项目路线起点位于光荣村东侧本项目与省道S314 交叉处向内移数10米,起点桩号K0+000,沿日路向西北方向布线途经光荣村、光荣西屯、光荣北屯、项目终点位于银东村西南侧,终点桩号K3+919,路线全长3.919公里,技术等级为四级公路; (4)、哈达镇至石墨园区:项目路线路线走向:起点桩号K0+000,沿旧日路向北布线、终点桩号K5+893,路线全长5.893 公里,技术等级为四级公路; (5)、红卫至城东:起点桩号K6+342,沿旧路自西向东布线,终点桩号K10+091,路线全长 3.749 公里,技术等级为四级公路; (6)、长兴至长山:起点桩号K1+526,沿旧路自南向北布线,终点号K6+327,路线全长 4.801 公里,技术等级为四级公路; (7)、林安桥危桥:桥梁位于鸡东县永和镇林安村,桥梁跨大石头河,位于鸡东县乡道东进一林安(Y027)桩号K16+857处。桥长68.44m。公路等级为四级公路、桥梁宽度:7.0米、桥梁净宽:6.0米、设计荷载: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中桥1/50、桥涵设计安全等级:二级、桥涵结构的设计基准期为 100年。 2.3计划工期:总施工计划工期:2025年06月01日-2025年11月30日,共计182日历天。 上述开(竣(交))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缺陷责任期为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 年。 2.5招标控制价:45,772,195.00元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中名录范围内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企业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财务要求 (1)2023年度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2)营运资金(2023年流动资产-2023年流动负债+专为本工程提供的银行信贷或自有资金证明)不得少于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1.3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持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道桥等专业职称。 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07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连续三个月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缴纳养老保险的社保系统出具或打印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3.1.4信誉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http://www.hljcredit.gov.cn/)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近三年(近3年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投标人提供的网站截图为准)。 (6)、本次招标不接受在2023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3年交通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包封,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13:00时至2025年4月23日13:00时(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 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和费用。 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将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遇到的、需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于2025年4月22日17:00前在交易平台上提出,招标人的澄清、补遗于2025年4月23日17:00前在交易平台上发布。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交易平台网上进行,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平台有关此项目的信息。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8日9时00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5.3 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双信封形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 5.4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0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7、中标结果公示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二)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三)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四)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8.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会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鸡东县交通基础设施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 黑龙江众瑞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鸡东镇南华大街286-1      地    址: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幸福里小区四号楼18号车库 邮政编码: 158100                       邮政编码: 1581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15845351599                      电    话: 16646709058 传    真: 15845351599                         传    真: 16646709058 招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及联系电话: 鸡东县交通运输局  0467-5581127 日    期:2025年04月01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