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尚志大街93号房产及附属楼装修改造项目监理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2-08-05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尚志大街93号房产及附属楼装修改造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93号
  • 规模: 尚志大街93号房产及附属楼,由一栋主楼和两侧附楼组成,主楼地上十四层,地下一层,南侧附楼地上四层,地下一层
  • 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尚志大街93号房产及附属楼装修改造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93号; 2.3建设规模:尚志大街93号房产及附属楼,由一栋主楼和两侧附楼组成,主楼地上十四层,地下一层,南侧附楼地上四层,地下一层 ; 完成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09月30日,竣工日期为2023年12月03日,430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监理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19.51万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8-26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7-11 23:44:32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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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20107454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0100G2205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尚志大街93号房产及附属楼装修改造项目监理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尚志大街93号房产及附属楼装修改造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尚志大街93号; 2.3建设规模:尚志大街93号房产及附属楼,由一栋主楼和两侧附楼组成,主楼地上十四层,地下一层,南侧附楼地上四层,地下一层。本项目包含北侧附属楼地上一层、地下一层。主楼为框架-核心筒结构,北侧附属框架结构,南侧砖混结构。总装修改造面积17416.92平方米,楼高56.2米; 2.4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09月30日,竣工日期为2023年12月03日,430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监理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119.5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和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同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2年04月至2022年06月),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监理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是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并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2019年08月0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判决结果为准; 3.4.3本项目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工程监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哈住建发〔2022〕14号)文件执行,名录内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如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3.4.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08月05日16时00分至2022年08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2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达到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2年08月26日10时00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ggzy.org.cn/)、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5843、84518544、83084533; 9.3按照《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哈发改联〔2021〕107号)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底,在全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凡掌握、发现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麟街108号 联系人:付先生、李先生 电 话:0451-8488899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集中采购监督办公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451-84888130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星光耀二期A座13层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0451-51011111 电子邮箱:gzxmglyxgs2022@126.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