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虎林镇西大沟生态廊道二期治理项目虎林市虎林镇西大沟生态廊道二期治理工程

虎林市发布时间:2024-07-16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镇西大沟生态廊道二期治理项目虎林镇西大沟生态廊道二期治理工程
  • 项目地址: 虎林市
  • 规模: 新建污水管道678米,雨水管线596米,雨污交汇井和雨水排出口闸门井各1座
  • 范围: 2.1项目名称:虎林市虎林镇西大沟生态廊道二期治理工程 2.2招标控制价:17683801.63元 2.3建设规模:新建污水管道678米,雨水管线596米,雨污交汇井和雨水排出口闸门井各1座 ;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含质保期)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8-06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07-16 19:48:38
存证哈希值:
8D4A09E84D2E9173157DD37C24FAF31A82799F95102EFBA04586CB005749B894
区块高度:
31617956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0603G240715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虎林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虎林市虎林镇西大沟生态廊道二期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虎发改〔 2021〕58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虎林市虎翼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中央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 虎林市招标投标办公室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虎林市虎林镇西大沟生态廊道二期治理工程

2.2招标控制价: 17683801.63元

2.3建设规模: 新建污水管道 678 米,雨水管线 596 米,雨污交汇井和雨水排出口闸门井各1座。新建生态护岸 5.5 公里、生态隔离带 3.5 平方公里和生态步道3公里

2.4计划工期: 9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8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15日 (上述开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根据各期项目发出的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以分期整个项目的实际竣工日期为准。)

2.5建设地点: 虎林市

2.6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含质保期)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并满足以下要求。

3.2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

项目经理 1人: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建办市函【 2019】92 号文件中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4 拟投入项目专职管理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5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依据《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黑龙江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等规定,投标人必须对农民工实施实名制管理,并明确实名制管理的各项条款。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本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6财务要求:财务要求:近三年(202 1 -202 3 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 202 1 202 2 202 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并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日期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计算,本年内成立的企业则无需提供。

3.7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为准,查询截图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2)投标人自行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项目经理投标。

3.11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TPBidder)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 202 4 07 17 0 9 00分至202 4 07 23 0 9 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由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 2024年 08 06 09时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8.开标方式

8.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为 2024年 08 06 09时00分 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 前登录交易平台 ( https://ggzyjyw.hlj.gov.cn/TPBidder )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开标地点: 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9.其他事项

1.本工程采取 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 务指 》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 成、标书加密。工程量清单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要求进行 标。

2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3 .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单位: 虎林市招标投标办公室

人: 虎林市虎翼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 虎林市

人: 魏先生

联系电话: 0467-5823563

代理机构: 鸡西润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 宋女士

话: 13946888838

址: 黑龙江省鸡西市金鼎国际 17号楼2单元103门市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