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殡葬服务中心原址新建项目监理

肇州县发布时间:2025-09-10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殡葬服务中心原址新建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原肇州县殡葬服务中心,肇州镇东门外
  • 规模: 本项目占地面积11985.70平方米,建筑面积7007.52平方米 ; 1)殡葬服务中心3737.36平方米(地下一层: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地上一层:小告别厅、取灰室、接尸间、整容室、登记室、停尸间、卫生间、法医解剖室、法医休息室、法医淋浴室等;地上二层:停尸间、排烟机房、办公室、卫生间);(2)综合业务楼2545.63平方米(一层:业务办理大厅、消控室、锅炉车间、卫生间;二层:接待大厅、职工食堂、机房、厨房、库房、卫生间;三楼:财务室、办公室、卫生间);(3)骨灰寄存楼630.41平方米(一层:骨灰安放区、办公室、卫生间;二层:骨灰安放区);(4)门卫16平方米;(5)新建罐区1座,设置1座10m²柴油双层(S/F)储罐及1台潜油泵,油罐进、出油工艺;(6)项目相关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配套工程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殡葬服务中心原址新建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原肇州县殡葬服务中心,肇州镇东门外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18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6-27 17:09:43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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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10559694

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殡葬服务中心原址新建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FJJL0000G250625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殡葬服务中心原址新建项目已由 肇州县 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殡葬服务中心原址新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州发改 (2025)37号 批准建设 ,项目 建设单位 肇州县殡葬服务中心 资金来源 中央 预算内资金及 地方 财政匹配 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肇州县殡葬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亿百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监管部门为 肇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殡葬服务中心原址新建项目监理

2. 2 建设地点: 原肇州县殡葬服务中心,肇州镇东门外。

2.3 招标控制价 408000元

2. 4 监理服务期限 2025年 7 2 5 日至 202 6 12 31 日,共 52 4 日历天。

(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 5 建设规模: 本项目占地面积 11985.70平方米,建筑面积7007.52平方米。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如下:(1)殡葬服务中心3737.36平方米(地下一层: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地上一层:小告别厅、取灰室、接尸间、整容室、登记室、停尸间、卫生间、法医解剖室、法医休息室、法医淋浴室等;地上二层:停尸间、排烟机房、办公室、卫生间);(2)综合业务楼2545.63平方米(一层:业务办理大厅、消控室、锅炉车间、卫生间;二层:接待大厅、职工食堂、机房、厨房、库房、卫生间;三楼:财务室、办公室、卫生间);(3) 骨灰寄存楼630.41 平方米 (一层: 骨灰安放区、 办公室、卫生间;二层:骨灰安放区) ;(4) 门卫 16平方米;( 5 )新建罐区1座,设置1座 10m²柴油双层 (S/F) 储罐及1台潜油泵,油罐进、 出油工艺;( 6 )项目相关的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等配套工程。

2.6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7 招标范围: 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工作

2. 8 标段划分: 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在职人员,提供连续 3 个月( 202 5 3 月至 202 5 5 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同时提供社保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弄虚作假,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 中华人民共和 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 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 92 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3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 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 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www.creditchina.gov.cn)。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 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投标单位、法 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的项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 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 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地方性文件与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就以上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为准)。

3.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  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5 年 06 月 2 8 00 00 分至 2025 年 07 月 0 5 00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 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7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 标文件。

5.2 开标时间为 2025 年 07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5. 3 电子投标工具请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6.开标方式

6 .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 . 2 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投标人无需到场)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

9. 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肇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话: 0459-8523672

招标人: 肇州县殡葬服务中心

地址: 肇州镇东门外

联系人:高国良

话: 13845916111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亿百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成路 339号

联系人: 刘先生

话: 15246063818

邮箱: hljbtxmgl@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