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3号线二期东南环两座车站周边绿化恢复项目地铁3号线二期东南环两座车站周边绿化恢复施工项目
- 项目名称: 地铁3号线二期东南环两座车站周边绿化恢复项目施工项目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道外区大有坊街站
- 规模: 地铁3号线二期东南环两座车站周边绿化恢复,修复总面积约1.189万平方米
- 范围: 2.1项目名称:地铁3号线二期东南环两座车站周边绿化恢复施工项目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大有坊街站、先锋路站 2.3建设规模:地铁3号线二期东南环两座车站周边绿化恢复,修复总面积约1.189万平方米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5,004,972.6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4-07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G0100G23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
地铁
3号线二期东南环两座车站周边绿化恢复施工项目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
招标人
为
哈尔滨市道外区园林管理局
,资金来源为
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代理机构为
哈尔滨执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地铁
3号线二期东南环两座车站周边绿化恢复施工项目
2.
2
建设地点:
哈尔滨市道外区
大有坊街站、先锋路站
2.
3
建设规模:地铁
3号线二期东南环两座车站周边绿化恢复
,修复总面积约1.189万平方米。
2.
4
计划工期:
2023年04月15日至2023年12月30日(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2.
5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
6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
7
标段划分:
本项目
不划分标段
2.8 招标控制价:5,004,972.6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
及其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
项目管理机构
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
及
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2.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
本企业
缴纳的近
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2年
12
月至
202
3
年
0
2
月,下同),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2.5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3.3.4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
1
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
”文件执行,“156家企业(含外埠企业89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市建筑市场”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评标之日,评标之日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3.3.5本项目将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486号”文件执行,取消7家企业1年内参加我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取消1家企业2年内参加我省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5
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3.
6
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经理本人。投标项目经理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经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
3
年
03
月
17
日
1
7
时
00分至202
3
年
03
月
24
日
1
7
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
3
年
04
月
07
日
09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2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新版评标系统软件技术支持电话:
14798027000。
5.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将被否决。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陆《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202
3
年
04
月
07
日
09时
30
分
。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1.58.199.11:8605/
)、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
其他
9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判决时间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9
.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
.4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
0451-8469346
、
58699097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0451-87383319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
0451-84515843
、
84518544
、
83084533
。
10.
联系方式
监督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标人:哈尔滨市道外区园林管理局
地址:道外区北十四道街江南明珠小区
102-8号四层
联系人:
杨女士
联系电话:
0451-88397866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执信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
2474号4层
项目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0451-87696089
邮箱:
zx87696089@126.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