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2023年宾县农村室外卫生旱厕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
- 项目地址: 宾县宾州镇
- 规模: 本项目为农村旱厕改造工程,对宾县16个乡镇的2008户农户进行旱厕改造,项目共新建卫生旱厕2008个
- 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宾县农村室外卫生旱厕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 2.2建设地点:宾县宾州镇、居仁镇、宾西镇、永和乡、胜利镇、摆渡镇、满井镇、鸟河乡、民和乡、经建乡、宾安镇、新甸镇、宁远镇、常安镇、三宝乡、平坊镇等共16个乡镇 ; 包含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工程项目全过程建设管理的义务,完成全过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验收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的各类咨询及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1)项目管理:参建单位管理、投资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其他管理等; (2)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3)造价咨询:全过程造价控制、变更造价管理、竣工结算审核等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9-11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2023年宾县农村室外卫生旱厕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
项目编号:
YSG2023FW102
1.招标条件
2023
年宾县农村室外卫生旱厕改造项目
已由
宾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宾发改审批[
2023
]
34
号
文件批复,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农户自筹资金
100
元
/
户,其余为县财政资金
,
招标人为
宾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远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现对
本项目全过程咨询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2023年宾县农村室外卫生旱厕改造项目全过程咨询
2.2建设地点:
宾县宾州镇、居仁镇、宾西镇、永和乡、胜利镇、摆渡镇、满井镇、鸟河乡、民和乡、经建乡、宾安镇、新甸镇、宁远镇、常安镇、三宝乡、平坊镇等共
16个乡镇。
2.
3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农村旱厕改造工程,对宾县
16个乡镇的2008户农户进行旱厕改造,项目共新建卫生旱厕2008个
。
2
.4招标范围:包含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工程项目全过程建设管理的义务,完成全过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造价咨询、
工程监理、验收等服务内容
,具体如下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的各类咨询及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1)项目管理:
参建单位管理、投资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其他管理等
;
(2)工程监理:
完成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至
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3)造价咨询:全过程造价控制、
变更造价管理
、
竣
工结算审核等与本工程造价
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5
服务周期
:自签订合同之日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
。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7标
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招标控制价
为
550986.51
元(其中项目管理费
188433.01
元;工程监理费
285300.00
元;
工程
造价咨询费
77253.50
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项目管理:
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
3.1.2工程监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
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造价咨询: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的造价人员
;
3.2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3.1项目总负责人1人:
具备
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
同时具备工程
类
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3.2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3.3工程监理专业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4造价咨询专业负责人:依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规定,具备国家注册
二级及以上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未分级的也予以认可);
3.3.5以上拟派本项目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须提供在本企业连续缴纳
近
3个月(202
3
年
0
5
月
-202
3
年
0
7
月)
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凭证、社保系统出具或打印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建办市函〔
2019〕92号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
3.3.6项目监理组织机构
其他
人员要求:除工程监理负责人外,其他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符合《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有关规定,满足最低配备标准。监理机构人员
须
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做好实名制落实及管理工作。
3.3.7其他人员由投标人根据相关制度规范以及项目建设实际需要自行配备。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
、拟派
项目总负责人及
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
3.4.2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
、拟派
项目总负责人及
各专业负责人
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
,
应先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s://ggzyjyw.hlj.gov.cn/
)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
书登录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
等资料
。下载时间于
202
3
年
0
8
月
2
1
日
09时00分至202
3
年
0
8
月
26
日
09时00分
(
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
3
年
0
9
月
1
1
日
09时
3
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
.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时间为
202
3
年
0
9
月
11
日
09时
3
0分
;
各投
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
https://ggzyjyw.hlj.gov.cn/
),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https://hrbggzy.harbin.gov.cn/)
及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宾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专项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0451-58607178
招
标
人:
宾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哈尔滨市
宾县宾州镇迎宾路
1号
联
系
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451-57983706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远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华山路
13号5单元6层1号
联
系
人:
樊
女士
联系电话:
15244760571
电子邮件:
HLJYSGCZX@163.com
202
3
年
0
8
月
21
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