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嫩江农谷产业示范园大豆加工和粮食期货仓储项目
- 项目地址: 黑龙江嫩江经济开发区北段
- 规模: 总占地面积526亩(不含粮食期货仓储项目中未使用土地),其中粮食期货仓储项目占地面积203亩,大豆加工项目占地面积230亩,锅炉热能动力中心占地93亩 ; 1)粮食期货仓储项目:15.50万吨大豆仓储设施,其中贸易型仓储约5.65万吨(包含代清理、代储存和代贸易的功能),期货交割仓储约9.85万吨,建设投资约39873万元
- 范围: 1.仓储物流版块:包含9.85万吨期货交割库、5.65万吨服务型仓储、配套的辅助生产设施及室外工程。2.大豆加工版块:年加工15万吨非转基因大豆,年生产大豆油2.85万吨、食用豆粕5.46万吨、浓缩性大豆蛋白2万吨、功能性大豆蛋白1万吨、糖蜜豆皮2.39万吨以及其它各类副产品,同步建设30000平米的标准工业厂房。3.热能动力中心版块:配置50t/h锅炉及配套附属设施,满足大豆加工需求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13
项目详情
嫩江农谷产业示范园大豆加工和粮食期货仓储项目(
EPC+F)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
FJSG0000G25071100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嫩江农谷产业示范园大豆加工和粮食期货仓储项目(
EPC+F)已由
嫩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嫩江市全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
自筹,招标人为嫩江市全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信诚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嫩江农谷产业示范园大豆加工和粮食期货仓储项目(EPC+F)
2.2建设地点:
黑龙江嫩江经济开发区北段
。
2.3建设规模:
总占地面积
526亩(不含粮食期货仓储项目中未使用土地),其中粮食期货仓储项目占地面积203亩,大豆加工项目占地面积230亩,锅炉热能动力中心占地93亩。
项目包含粮食期货仓储、大豆加工与热能动力中心三个分项目工程,建设规模如下:
(
1)粮食期货仓储
项目
:
15.50万吨大豆仓储设施,其中贸易型仓储约5.65万吨(包含代清理、代储存和代贸易的功能),期货交割仓储约9.85万吨,建设投资约39873万元。
(
2)大豆加工
项目
:年处理大豆
15万吨,建设500吨/日大豆脱皮预处理、浸出和豆粕脱溶生产线、3万吨浓缩蛋白生产线及1万吨改性大豆蛋白生产线、100吨/日大豆油精炼生产线,同时建设总面积约为30000㎡的标准化厂房,建设投资约70345万元。
(
3)热能动力中心项目:首期拟建设两台50t/h燃煤锅炉(一用一备),投资估算表中列入一台锅炉及环保设备投资,备用锅炉及配套环保设备的投资另行筹措,建设投资约11324万元。
2.
4
招标范围:本项目分粮食期货仓储、大豆加工与热能动力中心三个分项目,从该项目的设计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直至投入使用、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质保期维护管理、设备配套与售后服务等所有工作。其中:
(
1
)为本项目设计提供一体化设计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各项专业设计、其它配套工程的设计,
二次深化设计的审核,并
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结束;
(
2
)
设备购置及安装
工作内容:本项目粮食机电工程
、
锅炉
机电工程
、与建安施工相关
的
所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
(
3
)土建工程与总图工程的工作内容:总图范围内的总图工程与全部子项工程的土建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所涉及的相关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室外工程、给排水工程、装修工程、强弱电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智能化工程、照明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及其它未列明但实际过程中招标人需要的与本项目相关的配套工程等)的施工、完工(预)验收、完工后试验、竣工验收、竣工后试验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约定内容。
2.
5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
: 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
6
项目计划工期
:
各分项目的
设计工期
均为
80
日历天;施工
工期(其中:
粮食期货仓储项目
730日历天,
大豆加工项目
730
日历天,热能动力中心项目
365日历天,
具备必要的施工条件后,
以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
。)
2.
7
质量要求:
符合
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
8
标段划分:本项目
不
划分标段
2.
9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二家(含二家)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10
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11最高限价:100146.91万元;其中设计费:3115.95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38053.53万元,工程费:58977.4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须同时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甲级资质或商物粮行业(粮食工程、油脂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1.3在联合体协议中负责承担施工的单位须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
管理人员
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须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并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可以同时担任本
工程
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
项目经理
);
3.2.
2
联合体中出具设计资质方拟派的
设计
项目负责人(总设计师)须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并具备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执业资格
;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
2024年7月1日
以
来任意连续
3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项目负责人(总设计师)不得为离退休人员,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
3
联合体中出具施工资质方拟派的
施工
项目
经理(建造师)
须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
2024年7月1日
以来
任意连续
3个月社会
保险
缴纳证明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
4
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文件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人员配备标准,并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承诺。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设计师、建造师)在近三年内
均无
行贿犯罪记录;(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设计师、建造师)
均未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
及图纸等材料。下载时间
2025年
7
月
22
日
09
时
00分至2025年
7
月
28
日
17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8
月
13
日
09
时
0
0分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5年
8
月
13
日
09时00分。
7.3开标地点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
:
嫩江市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嫩江发展和改革局和嫩江市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56-7502320
(
住建
)
招标单位:
嫩江市全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嫩江市
联系人:
梁
先生
电话:
0456-
6162212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信诚致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二街
3043号哈尔滨松北(深圳龙岗)科技创新产业园12栋7楼7441室
联系人:
高
先生
电话:
13359776278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