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凤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

龙凤区发布时间:2025-05-15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项目名称: 龙凤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
  • 项目地址: 龙凤区龙凤镇铁东村
  • 规模: 铺设输配水管线45.4km,其中主管线及支管线28.96km,入户管线16.44km;配套流量计井3座,阀门井2座;配套阀控物联网NB智能计量水表3229块
  • 范围: 铺设输配水管线45.4km,其中主管线及支管线28.96km,入户管线16.44km;配套流量计井3座,阀门井2座;配套阀控物联网NB智能计量水表3229块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5-1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23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5-15 18:30:13
存证哈希值:
C83C23BA76EDE52178120325A595380A8D1C5E5248887B80656B4FAF00B8247D
区块高度:
8986695

龙凤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龙凤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 已由 龙发改发 [2025]52号 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 政府一般债券 。招标人为 大庆市龙凤区龙凤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大庆市龙凤区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龙凤区龙凤镇铁东村、向阳村。

2. 建设规模:铺设输配水管线 45.4km ,其中主管线及支管线 28.96km ,入户管线 16.44km; 配套流量计井 3 座,阀门井 2 ; 配套阀控物联网 NB 智能计量水表 3229 块。

3.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的合格标准。 合格标准。

4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4020158.18

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标段 (包)编号

标段 (包)名称

招标范围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工期(天)

招标控制价(万元)

QTSG0507G250509001001001

龙凤区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025 06 30

2025 9 1

63

402 . 015818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一)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水利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证企相符。

注:自 2022 1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40 号文件执行。

(三)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配备:项目经理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有效的水利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水利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除职称证书外均需证企相符。

(四)其他要求:

1 )投标人拟派项目机构全部成员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 ) 起已无在建项目。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格式自拟。

2 )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不得为退休人员),须提供在本企业缴纳连续 3 个月( 2025 2 月至 2025 4 月)的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五险缴纳证明。

3 )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管理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格式自拟。

4 )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总工期及节点工期进行施工进度安排,如有延误,投标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投标时需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 、信用要求:

(1) 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企业的网站查询截图 ( 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 ) ,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 ( 查询方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查询→点击查询到的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人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分别点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黑名单 ) 信息”后分别完整截图保存 )

2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被列入严重失信信息、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信息,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 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 ( 查询方式: 1. 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信用中国”网站顶部“信用信息”搜索栏中,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然后点击“搜索”。 2. 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下载报告的企业名称,在企业信用信息详情页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即可完成报告下载。 )

3.6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 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 2025 05 1 6 00 00 分至 2025 5 2 3 00 00 分。( 5 个工作日)

2 、获取方式:

(1) 本招标项目实行电子化交易。

(2) 潜在投标人可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3)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 (8 00-17 00 ,节假日休息 ) 拨打技术支持热线 ( 非项目咨询 ) 4009980000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15204590612

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202 5 06 05 09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 、开标时 间: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 、开标地点: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 黑龙江公共资源版 ) 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九、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人:大庆市龙凤区龙凤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卧龙路 14

人: 李先生

话: 1764599144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八井子乡国富村开发区 11

人:徐先生

话: 15204590612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4009980000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该招标项目监督部门: 大庆市龙凤区水务局

址:龙凤区政府 9 914

话: 0459-6236760

十二、其他事项说明 /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