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双鸭山林业局有限公司2021年度防火应急道路试点建设项目

双鸭山市发布时间:2022-07-08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双鸭山林业局有限公司2021年度防火应急道路试点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双鸭山林业局有限公司境内
  • 规模: 改造三岔河17岔线道路(起点为三岔河林场南侧机耕路,终点位于17岔线瞭望塔塔道),道路长度为16.2km;改造七一二道沟路(起点为七一林场厂部水泥路,终点位于现有防火路),道路长度为17.3km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双鸭山林业局有限公司2021年度防火应急道路试点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林业局有限公司境内;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改造三岔河17岔线道路(起点为三岔河林场南侧机耕路,终点位于17岔线瞭望塔塔道),道路长度为16.2km;改造七一二道沟路(起点为七一林场厂部水泥路,终点位于现有防火路),道路长度为17.3km ; 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均可申请投标; 3.1.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无不良业绩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7-29
  • 开标时间: 2022-07-29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7-16 05:50:25
存证哈希值:
EC796B36AC2B02F85392BF287DD5C408711CD0E5D607685656C8D0F3B1C63468
区块高度:
20235135
黑龙江省双鸭山林业局有限公司2021年度防火应急道路试点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T0700G22070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双鸭山林业局有限公司2021年度防火应急道路试点建设项目已由龙森计【2021】86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黑龙江省双鸭山林业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定额补助及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双鸭山林业局有限公司2021年度防火应急道路试点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双鸭山林业局有限公司境内;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改造三岔河17岔线道路(起点为三岔河林场南侧机耕路,终点位于17岔线瞭望塔塔道),道路长度为16.2km;改造七一二道沟路(起点为七一林场厂部水泥路,终点位于现有防火路),道路长度为 17.3km。项目总长度为 33.5km,道路等级林四级; 2.4计划工期:2022年08月10日至2022年11月15日,共计98日历天(上述开(竣(交))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控制价:8,415,198.00元; 2.6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为合格。 2.7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及黑龙江省相关规定,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 2.8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均可申请投标; 3.1.1资质最低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无不良业绩。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或黑龙江省公路水路信用信息市场网站”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 项目经理最低要求:申请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 项目总工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不允许有其他在建建设项目。 3.1.4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需提供近三个月(2022年4月-6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 3.2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做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凡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处罚决定文件的规定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如参与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6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32家单位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黑高法【2017】7号),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投标人需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并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www.hljjt.gov.cn/)2020年度公路企业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http://www.mot.gov.cn/)2020年度全国公路从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施工单位提出的投标申请;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2022年07月08日17时00分至2022年07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线上递交工作,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电子投标文件线上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29日09时00分。 5.4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网站首页-交易平台-远程开标入口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9日09时00分,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重要说明:本项目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工作,并安排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0”代替。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7.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黑龙江省双鸭山林业局有限公司 电    话:0469-610006 招 标 人:黑龙江省双鸭山林业局有限公司 地    址:双鸭山市尖山区二马路55号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0469-6100762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 系 人:崔先生 电    话:17154535555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