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施工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通河县发布时间:2024-12-05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通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施工标段第二标段
  • 项目地址: 新建项目区建设地点位于清河镇西北河村,涉及1个乡镇1个行政村
  • 规模: 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5万亩(旱田0.47万亩,水田4.53万亩);新建任务1万亩(旱田0.1万亩,水田0.9万亩):改造提升任务4万亩(旱田0.37万亩,水田3.63万亩
  • 范围: 2.1项目名称:通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施工项目 ; 完成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列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01-01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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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时间:
2025-08-24 15:30:11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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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GZY-GZ-202439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施工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通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初步设计的批复》哈农复〔2024)34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为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通河县农田项目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哈尔滨公共资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通河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GGZY-GZ-2024394。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河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批)施工项目。 2.2建设地点:新建项目区建设地点位于清河镇西北河村,涉及1个乡镇1个行政村。 新建项目区坐标:X:5106451.884-5106810.839  Y:43517045.346-43517338.848 改造提升项目区建设地点位于通清河镇清河村、漂河村、新兴村、二道河村、西北河村,涉及1个乡镇5个行政村。 改造提升项目区坐标:X:5116771.839-5116423.428  Y:43521924.171-43520074.442。 2.3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面积5万亩(旱田0.47万亩,水田4.53 万亩);新建任务1万亩(旱田0.1万亩,水田0.9万亩):改造提升任务4万亩(旱田0.37万亩,水田3.63万亩)。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35日历天内完成(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11月 30 日,具体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2.5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列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2 个标段。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在多个标段中排序第一的投标人,以标段号靠前的为中标标段,其它标段自动顺延中标候选人) 2.8最高投标限价:第一标段:5381.86万元;第二标段:785.0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 1)参与标段一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员(1人):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未承建其它在建项目;(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已进场施工标段没收履约保证金)。以不低于上述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注:上述拟派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4年09月-11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2)参与标段二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员(1人):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未承建其它在建项目;(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已进场施工标段没收履约保证金)。以不低于上述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注:上述拟派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4年09月-11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企业名称的,原公司业绩、不良行为记录和涉案涉诉情况,同时继承有效,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对瞒报其不良行为记录、涉案涉诉情况的取消中标资格。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3.5.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5.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1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5.3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行为的。(公示期内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行政处罚决定、相关官方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载明事实对投标人承诺核实,各投标人需谨慎承诺)。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12月05日16时00分至2024年12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6日0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7.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时30分。 7.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其他 9.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河县农田项目服务中心 地址:通河县大通河大街5号农业综合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石雷 联系电话:15104686266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公共资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 联系人:王瑞琪 联系电话:0451-58700007 11.招标投标活动交易监管单位 通河县项目服务中心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