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抚远市抚远镇供水安全能力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项目地址: 抚远市抚远镇
- 范围: 项目改造市政给水管线6230米。其中,DE110总长850米、DE160总长1600米、DE225总长2560米、DE315总长1220米;改造居民楼楼内给水管线315403米。其中,DN25总长298801米、DN40总长11621米、DN50总长4981米;改造居民楼原地沟内敷设的给水管线22082米。其中,DE63总长2001米、DE90总长20081米;改造全市居民水表24000块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9-05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抚远市抚远镇供水安全能力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ZQT0404G240814001001001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抚远市抚远镇供水安全能力提升项目
已由
抚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
抚远市抚远镇供水安全能力提升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抚发改字〔
2024
〕
8
号
)
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
来源及比例为
申请国家补助资金及自筹
100%
,招标人为
抚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为
抚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抚远市抚远镇供水安全能力提升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2.2
建设地点:
抚远市抚远镇
。
2.3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改造市政给水管线
6230
米。其中,
DE110
总长
850
米、
DE160
总长
1600
米、
DE225
总长
2560
米、
DE315
总长
1220
米;改造居民楼楼内给水管线
315403
米。其中,
DN25
总长
298801
米、
DN40
总长
11621
米、
DN50
总长
4981
米;改造居民楼原地沟内敷设的给水管线
22082
米。其中,
DE63
总长
2001
米、
DE90
总长
20081
米;改造全市居民水表
24000
块。
2.4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结束。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
包括项目管理、工程监理服务
、工程勘测设计服务、工程
造价咨询服务、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财务决算审计
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项目管理服务内容:项目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参建单位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风险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
等
;
工程监理服务内容:
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工程勘测:完成本项目前期工程勘察及工程测量工作;
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所有相关设计服务工作;
工程
造价咨询服务内容:完成本项目概算编制、控制价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
;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完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
财务决算审计服务内容: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其他内容:与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有关的其他工作。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
不
划分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价:
1072.18
万元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1
项目管理: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工程管理或项目管理
。
3.1.2
工程监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市政工程监理乙级
(含
乙级
)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
3
工程勘测: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含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1.4
工程设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1.
5
造价咨询: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工程造价咨询。
3.1.6
财务决算审计: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2.1
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联合体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各成员共同授权一人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在具备相关的资格条件的情况下可兼专业负责人。
3.2.2
项目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2.
3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
具有
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4
勘测
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或勘察
、工程测量等
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
3.2.5
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证书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
3.2.
6
造价咨询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
3.2.
7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负责人
:
具有水利相关专业
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
。
3.2.8
财务决算审计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
3.2.
9
投标人须提供
2024
年
05
月至
2024
年
07
月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凭证、社保系统出具或打印的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并提供养老保险联网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条形码、社保编号、身份证号、查询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必要时进行核查。未联网企业无法提供养老保险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的,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
3.3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
3.3.1
监理组织机构配备符合
《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
2023
〕
2
号)文件
有关规定
。
3.3.2
其他人员由投标人根据相关制度规范以及项目建设实际需要自行配备。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近
3
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近
3
年指
20
21
年
0
1
月
0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人应自行通过
“
中国裁判文书网
”
(
http://wenshu.court.gov.cn/
)进行查询〕
3.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投标人应自行通过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
http://zxgk.court.gov.cn/
)进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
3.4.3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牵头单位及各单位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负责办理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获取、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开标、合同谈判、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等事宜。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4
年
08
月
15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8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服务指南中的数字证书办理流程或指南、《企业注册及诚信库填报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
投标
截止时间
为
2024
年
09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
。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
开标方式
7.1
开标时间为
2024
年
09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
。
7.2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发布。
9
、其它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公告开始发布之日起
5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
9.3
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
1.
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
0454-3986686
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
2.
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
0454-3986650
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人事劳动微仲裁。
3.
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
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
)。
4.
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与佳木斯市银行联系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各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
https://ggzyjyw.hlj.gov.cn/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
)。
10
、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抚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
13136910693
招标人:
抚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抚远市迎宾路
68
号
联系人:
张先生
电话:
13845420001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穗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文府街
52
号
联系人:
周女士
电话: 18846081727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