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2025年发源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

庆安县发布时间:2025-06-27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庆安县2025年发源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
  • 范围: 2.1庆安县2025年发源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12.44km 2 ,侵蚀沟治理6条 ; 深耕深松、石笼跌水、石笼谷坊、石笼护坡、石笼护底、削坡整形、清淤、过水路面、涵洞、作业路、标志牌、方涵闸、林草措施、围栏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27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5-06-04 09:21:04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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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9620294

庆安县 2025 年发源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招标 项目 实施方案 已由 庆安县水务局 庆水发〔 2025 44 文件批 复,建设资金已落实。 招标人为 庆安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 庆安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省春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庆安县 2025 年发源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主要建设 内容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为 12.44km 2 ,侵蚀沟治理 6 条。

2.2 计划工期 181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 5 7 2 日,计划完工日期为 202 5 12 3 0

2.3 本次 施工 招标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主要建设内 容为: 深耕深松、石笼跌水、石笼谷坊、石笼护坡、石笼护底、削坡整形、清淤、过水路面、涵洞、作业路、标志牌、方涵闸、林草措施、围栏 。招标控制价 3994925.50 元。

3 、投标人 投标 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

3.2 其他要求: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的不允许投标。提供 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或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查询截图。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 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在下载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 5 6 5 0 时至 202 5 6 10 0 (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服务指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 2025 6 27 9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2 开标时间为 2025 6 27 9 00 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 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jyw.hlj.gov.cn/ )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 庆安县水务局

话: 0455-4322420

人: 庆安县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人: 先生

话: 13674553206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春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人:

13136651973

电子邮箱: xmglcg@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