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中心城区热电联产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地址: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一心乡
- 规模: 项目新建2×25MW背压机组,配备2台150t/h锅炉、1台116MW锅炉,同步建设烟气处理等系统
- 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中心城区热电联产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一心乡 2.3建设规模:项目新建2×25MW背压机组,配备2台150t/h锅炉、1台116MW锅炉,同步建设烟气处理等系统 ; 为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中心城区热电联产项目提供勘察、设计服务,具体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0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6
项目详情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中心城区热电联产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SZSJ0504G2512010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中心城区热
电联产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关于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中心城区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的批复(黑发改电力【2025】825号)”下达。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占比20%,其余通过债券资金及其他社会融资资金解决。
招标人为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泰康供热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中心城区热电联产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
杜尔伯特
蒙古族自治县一心乡
2.3建设规模:
项目新建
2×25MW 背压机组,配备2台150t/h锅炉、1台116MW锅炉,同步建设烟气处理等系统。
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 计划服务期限:
合
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天
,
(具体
按照业主时间要求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并满足审查要求
,
以合同约定为准)。
2.6项目总投资:
62667.71 万元
2.7 建设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占比
20%,其余通过债券资金及其他社会融资资金解决
。资金情况已落实。
2.8 招标范围:
为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中心城区热
电联产项目提供
勘察、
设计
服务,
具体包括
工程勘察
、
初步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2.9 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10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
97.5
万元,其中勘察
费
:
37.5
万元,
初步
设计
费:
60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且具备以下条件: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当
同时
具备:
(
1
)工程勘察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
甲
级资质
”。
(
2
)工程设计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
行业(
火力发电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
责人
:
具备
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动力)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
工程师
(发输电)
执业资格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
投标人
已为其连续
缴纳
3个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招标文件“
投标承诺书
”的承诺内容进行承诺并签署,
如为退休人员,需在承诺中说明。
)。
3.3
分项负责人资格要求:
(
1)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
2)设计负责人:
具备
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动力)执业资格或注册电气
工程师
(发输电)
执业资格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
(
3)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
投标人
已为其连续缴纳近
3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按招标文件“
投标承诺书
”的承诺内容进行承诺并签署,
如为退休人员,需在承诺中说明。
)。
注:项目负责人
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勘察负责人
与
设计负责人
不可由同一人兼任
。
3.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拟派本项目的其他主要勘察、设计人员数量和专业应满足本项目建设的需要,并根据招标人需要随时配备满足需要的勘察、设计人员,
项目勘察设计费不予追加
,按招标文件
“
投标承诺书
”的承诺内容进行承诺并签署
。
3.5
信用要求
:
(
按招标文件
“
投标承诺书
”的承诺内容进行承诺并签署
,投标时无需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分项负责人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
2)近三年(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分项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
3)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6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
7
本项目不接受资质异常企业参与投标(仅限本项目要求的资质类别)。
3.
8
本招标项目
不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
2025
年
12
月
08
日
17:00
至
2025
年
12
月
16
日
00:00
。
5.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3) 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 :0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4009980000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459-8
973336
。
5.3 招标文件价格:
0
元。
6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详见招标文件。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
http://ggzyjyw.hlj.gov.cn/)上进行。
8.
开标方式
8.1
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8.2开标时间:
2025
年
12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8.3开标地点: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9.
评标及定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及定标办法”。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
.
其他
11.1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锁进行线上解密。
1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
联系方式
12.1
招标人
招标人: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泰康供热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泰康镇一道街
联系人:孙
义鹏
电话:
18945994553
12.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服务外包园
A5号楼三单元五楼
联系人:张
艳玲
电话:
0459-8973336
电子邮箱:
guangye333@sina.com
1
2
.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4009980000
12.4
招标投标
监督部门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459-3421778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