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兰区2024年学校(幼儿园)消防设施改造项目(监理)

呼兰区发布时间:2024-12-09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呼兰区2024年学校幼儿园消防设施改造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呼兰区城区内和下辖乡镇的中小学校
  • 规模: 本项目对哈尔滨市呼兰区城区内和下辖乡镇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包括双井街道,长岭街道,大用镇,二八镇,莲花镇,石人镇,白奎镇,许堡乡和孟家乡共计15个校区,20个单体建筑进行消防改造,总建筑面积4.81万平方米
  • 范围: 2.1项目名称:呼兰区2024年学校(幼儿园)消防设施改造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呼兰区城区内和下辖乡镇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包括双井街道,长岭街道,大用镇,二八镇,莲花镇,石人镇,白奎镇,许堡乡和孟家乡 ; 完成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30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4-12-09 14:12:57
存证哈希值:
4F35FB0D7A371EFC3D4A6DDA3A6FFB0C48B7D18D5CC2E219D36FEB6431AD1C23
区块高度:
1873217

呼兰区 2024年学校(幼儿园)消防设施改造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JL0103G2400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呼兰区 2024年学校(幼儿园)消防设施改造 项目已 由哈尔滨市呼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关于 呼兰区 2024年学校(幼儿园)消防设施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批复 (哈呼发改审 202 4 1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哈尔滨市呼兰区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市级政府、区级政府统筹投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呼兰区 2024年学校(幼儿园)消防设施改造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 哈尔滨市呼兰区城区内和下辖乡镇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包括双井街道,长岭街道,大用镇,二八镇,莲花镇,石人镇,白奎镇,许堡乡和孟家乡

2.3建设规模: 本项目对哈尔滨市呼兰区城区内和下辖乡镇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包括双井街道,长岭街道,大用镇,二八镇,莲花镇,石人镇,白奎镇,许堡乡和孟家乡共计 15个校区,20个单体建筑进行消防改造,总建筑面积4.81万平方米。具体如下:

本次重点实施项目分为室内部分和室外部分。其中室内部分包括建筑疏散,灭火器更换,消火栓系统改造,新增喷淋系统,增设消防软管卷盘,更换安全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系统等,室外部分主要为新建消防泵房,水池,改造维修消防泵房,增设室外消火栓系统等。

1)更换灭火器496个,室内新增楼梯1部,室外新增钢梯5部,增加乙级放火门26樘,甲级防火门4樘。(2)既有消防水池泵房防水维修4座,新建消防泵房水池10座,改造地上消防泵房水池1座。(3)更换带消防软管卷盘的消火栓箱209套,新设自救型软管卷盘箱54套,新设喷淋系统2套。(4)新建室外消火栓32个,新建室外消防管线2520米,泵房设备15套(每个泵房内所有设备统称为1套)。(5)更换安全疏散指示灯300个,更好应急照明灯300个。(6)新建烟感探测器100个,声光报警器50个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2月1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8月31日,共200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 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最高投标限价 542,850.00 元。

2.9监理服务期限:本项目施工开始至竣工结束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 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人员,提供连续 3个月(2024年09月至2024年11月)本单位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提供社保部门查询网址及验证信息,验证信息包括验证码等(以账号登录方式验证的,提供社保号、身份证号及密码、查询步骤 截图等)(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须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3.3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及监理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6 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 “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s://sgqy.hrbjzsc.cn: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 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10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 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为 2024 1 2 09 17 00 分至 2024 12 16 17 00 (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 交方式为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4年12月30日08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30日08时30分

6.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 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7.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 评定分离 方式 ,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上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 3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 0451-8469346、0451-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 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呼兰区建筑工程服务中心举报电话:0451-57324641。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呼兰区建筑工程服务中心

人: 哈尔滨市呼兰区教育局

址: 呼兰区南二道街 184号

人: 于德水

联系电话: 13204628383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龙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 哈尔滨市香坊区汽轮头道街 10号三层

人: 杨鸿钧、景成林

话: 0451-82763333、16663688688

电子邮箱: hljlbxmgl@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