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2022年老旧小区和棚户区及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施工第一标段
- 项目地址: 佳木斯市郊区
- 规模: 项目涉及24213户居民户内燃气安全装置改造及佳木斯市金怡苑小区与义兴巷箱小区中压燃气管道;江南雅居庭院燃气管道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2022年老旧小区和棚户区及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施工第一标段(二次 ; 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8-15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SG0400G230725001001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
2022年老旧小区和棚户区及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施工第一标段(二次)
已由
佳郊发改工信
[2022]7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佳木斯市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自筹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
佳木斯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
2022年老旧小区和棚户区及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施工第一标段(二次)
。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规模:项目涉及24213户居民户内燃气安全装置改造及佳木斯市金怡苑小区与义兴巷箱小区中压燃气管道;江南雅居庭院燃气管道。主要改造内容包括:户外燃气管线改造400延长米,其中:中压管道300延长米,庭院燃气管道100延长米;户内燃气安全装置改造24213户,其中:更换燃气表(安防表)24213个;更换报警器探头24213个;更换表前阀24213个;自闭阀24213个;更换胶管24213户,每户更换1.5米,共 36319.5米
等
。(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地点:
佳木斯市郊区
。
2.5招标范围:完成
本项目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计划
工期:
2023年08月
28
日
开工,
2023年12月30日
竣工;工期
124
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本项目
共划
分
两
个标段
,
允许兼投,允许兼中
2.9
第一标段
招标控制价:
24012519.53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资金保障能力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以本企业近3年(20
20
年
-20
22
年)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3.3信誉要求:
A.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B.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均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C.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
http://wenshu.court.gov.cn
)存在行贿的行政裁定记录。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建造师(人数要求:1人)须具备
市政
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近
三
个月(
20
23
年
04
月至
20
23
年
06
月)企业连续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
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有效的劳务合同;如因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的原因导致无法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则需提供本企业情况说明并承诺
“如若中标后待系统恢复时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5其他人员资格要求
(
市政
工程相关专业):
项目经理
1人、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标准员(1人)可兼任、材料员(1人)可兼任、机械员(1人)可兼任、劳务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可兼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文件规定,除项目经理外,其他项目机构人员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件证明材料,只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项目机构人员表
及针对本项目做出配备现场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的承诺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项目经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有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近三个月的“单位缴费记录查询”网上截图),
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有效的劳务合同;如因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的原因导致无法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则需提供本企业情况说明并承诺
“如若中标后待系统恢复时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下载时间为
2023年07月26日17时00分至2023年08月0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开标时间为
2023年08月18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系统不予接收。
5.3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即可)。
6.开标方式
线上开标
开标时间为
2023年08月18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佳木斯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媒体发布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9.
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9.3掌握、发现在佳木斯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9.4按照《佳木斯市招标投标领域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推进方案》要求,依法依规加大对串通投标、违规发包转包、明招暗指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规范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投标资质要求,通过开展公平性竞争审查,清理针对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域投标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门槛。如果发现以上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454-6715112,举报邮箱:jmszbb@126.com。
9.5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10
.联系方式
监
督
人:佳木斯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454-6715112
邮箱:
jmszbb@126.com
招标人:佳木斯市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佳木斯市红旗街
696号
联系人:
赵先生
联系电话:
0454-8575017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451-86652515
202
3
年
07
月
26
日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