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东兴镇排水防涝工程项目监理第二标段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东兴镇东经二路
- 规模: 新建d1000-d1200雨水管道777.67米及配套设施、新建d1600-d2000雨水管道770米及配套设施、新建d1600-d2000雨水管道710.02米及配套设施、新建d1000-d1400雨水管道673.93米及配套设施、新建d600-d800雨水管道320米及配套设施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东兴镇排水防涝工程项目监理(第二标段)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东兴镇东经二路(寺院东第二条老南北路)、东经一路(寺院东第一条南北路)、西经一路(向阳小学南)、西经二路(粮库西大墙南胡同)、西经三路(污水处理厂桥东第一个井) 2.3建设规模:新建d1000-d1200雨水管道777.67米及配套设施、新建d1600-d2000雨水管道770米及配套设施、新建d1600-d2000雨水管道710.02米及配套设施、新建d1000-d1400雨水管道673.93米及配套设施、新建d600-d800雨水管道320米及配套设施 ; 完成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20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东兴镇排水防涝工程项目监理(第二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SZ0114G25102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东兴镇排水防涝工程项目 已由木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木发改审批 [2023]84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木兰县排水事业保障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东兴镇排水防涝工程项目监理(第二标段)
2.2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东兴镇东经二路(寺院东第二条老南北路)、东经一路(寺院东第一条南北路)、西经一路(向阳小学南)、西经二路(粮库西大墙南胡同)、西经三路(污水处理厂桥东第一个井)
2.3建设规模: 新建 d1000-d1200雨水管道777.67米及配套设施、新建d1600-d2000雨水管道770米及配套设施、新建d1600-d2000雨水管道710.02米及配套设施、新建d1000-d1400雨水管道673.93米及配套设施、新建d600-d800雨水管道320米及配套设施 。
2.4 招标范围:完成 本 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质量标准:符合合格标准。
2.6监理服务期限:本项目施工开始至竣工结束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系统内可填 396 日历天 )。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各标段允许兼投兼中,兼投人员配备需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如违反上述相关文件要求,则视为虚假投标并承担相应责任 。
2.8 招标控制价 : 40.206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文件规定。 并提供近 3个月(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材料 (建办市函 [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3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其他成员: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 不低于文件规定的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000≤N<10000”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
3.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总监理工程师 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总监理工程师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 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公布的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 请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进行用户注册、办 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5年 10 月 29 日 00时00分至2025年 11 月 05 日 0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 ;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11月20日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 招标文件规定的 开标时间, 进行 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20日09时30分 。
6.3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 估 法 评 标,具体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 督 人: 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51-57083758
招 标 人: 木兰县排水事业保障中心
地 址: 哈尔滨市木兰县木兰镇西环路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451-57087100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蓝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 1479号远大商务公寓C座23楼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0451-51060768
邮 箱 : lantu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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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