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J0506G221008001大庆师范学院学生第十二号公寓招标公告

大庆市发布时间:2022-10-11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大庆师范学院学生第十二号公寓
  • 项目地址: 大庆市让胡路区大庆师范学院主校区内
  • 规模: 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6层框架结构 3.质量标准:合格 4.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标段(包)名称招标范围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期(天)招标控制价(万元)标段(包)编号:FJSG0506G221008001001001标段(包)名称:大庆师范学院学生第十二号公寓招标范围:施工招标开工日期:2022年11月05日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0日工期(天):419招标控制价(万元):3799.506548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庆市让胡路区大庆师范学院主校区内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6层框架结构 3.质量标准:合格 4.标段划分
  • 概况: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庆市让胡路区大庆师范学院主校区内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6层框架结构 3.质量标准:合格 4.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标段(包)名称招标范围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工期(天)招标控制价(万元)标段(包)编号:FJSG0506G221008001001001标段(包)名称:大庆师范学院学生第十二号公寓招标范围:施工招标开工日期:2022年11月05日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0日工期(天):419招标控制价(万元):3799.506548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报名开始时间: 2022-10-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11-01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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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一、招标条件

大庆师范学院学生第十二号公寓 已经由以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学校自筹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大庆师范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为 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大庆师范学院学生第十二号公寓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大庆市让胡路区大庆师范学院主校区内

2.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 12000 平方米, 6 层框架结构

3. 质量标准: 合格

4. 标段划分:

标段 (包)编号

标段 (包)名称

招标范围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工期(天)

招标控制价(万元)

FJSG0506G221008001001001

大庆师范学院学生第十二号公寓

施工招标

2022年11月 05

2023年 12 30日

419

3799 . 506548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1.2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自 2022 1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 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 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 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 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 该电子证书无效。 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 2021 40 号文件执行。

1.3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1 )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 号)文件及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规定,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并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2 )技术负责人如使用职称证的,需配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3 )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 65 周岁。

1.4 其他要求:

1.4.1 、本项目开标期间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只核验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只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 号)文件,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只填写人员数量,不填写人员姓名)。

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将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姓名及相关证件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有权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招标文件及《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 [2020]8 号)文件要求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

1.4.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1.4.3 、信用要求: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

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经营异常企业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查询→点击查询到的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人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分别点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后分别完整截图保存 )

②信用中国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提供 “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搜索→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后完整截图保存 )

1.4.4 、项目机构成员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开标前连续 3 个月投标单位为本项目项目机构所有成员缴纳社保的承诺书(如有退休人员,需在承诺中说明),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4.5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必须自行踏勘现场。提供投标人现场踏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1.4.6 、投标人所投项目机构全部成员要求【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起 】已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1.4.7 、本工程严禁挂靠施工,一经发现投标人有挂靠施工等行为,招标人有权勒令中标单位退场且不予结算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提供无挂靠施工声明承诺书(承诺书式样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施工过程实施工地现场刷脸考核制度,累计不在工地时间达到总工期二分之一、累计两次不参加工程重要例会等行为将视为挂靠行为。

1.4.8 、本次投标要求各投标企业承诺,在此次投标活动过程中使用的印章已在公安机关备案,不做出承诺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1.4.9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存在过违法分包、转包行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单位自行提供承诺,不做出承诺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一经发现投标单位存在过违法分包、转包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4.10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1.4.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

1. 投标截止时间: 2022 11 0 1 09 00

2. 现场投标地点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 领取时间: 2022 10 11 日至 2022 1 1 01 ( 法定节假日除外 )

2. 领取地点:请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221.209.152.208/TPBidder 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 0.00 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37 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电汇、转账、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一)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通过大庆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系统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账方式交纳(必须由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因银行转账到账时间可能存在延迟,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 24 小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并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中“查看保证金页面”页面,按照页面展示的该标段的户名、开户行、子账号进行保证金交纳。

(二)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进入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房建市政工程”中,在“业务查询”页面中进入“保函申请 / 查询”,通过“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申请并开具电子保函。保函文本按《关于印发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 2021 11 号)要求执行,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保函,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三)本项目要求,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不少于 90 日。

注:请投标单位掌握好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2. 计划开竣工日期:

2022 11 05 日至 202 3 12 3 0 日,共 419 日历天。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http://www.hljggzyjyw.org.cn/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221.209.152.208// 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大庆师范学院

招标人联系人 : 王猛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459-5510172

招标代理机构 : 黑龙江鼎鑫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 韩雪鑫

代理联系电话 : 0459-897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