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提升粮食储备能力项目
- 项目地址: 望奎县红旗粮库
- 规模: 望奎县红旗粮库1#、2#平房仓、消防水池泵房及附属工程、望奎县幸福粮库1#、2#平房仓、消防水池泵房及附属工程、望奎县后三粮库1#、2#平房仓、消防水池泵房及附属工程
- 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9-04
项目详情
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提升粮食储备能力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目
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提升粮食储备能力项目
已由
望发改〔
2022
〕
59
号
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
:
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
。招标人为
:
望奎县粮油市场服务中心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
望奎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为
:
黑龙江省迈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绥化市望奎县提升粮食储备能力项目
2.2
建设规模及
建设内容
:望奎县红旗粮库
1#
、
2#
平房仓、消防水池泵房及附属工程、望奎县幸福粮库
1#
、
2#
平房仓、消防水池泵房及附属工程、望奎县后三粮库
1#
、
2#
平房仓、消防水池泵房及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不划分标段。
2.4
工程建设地点:
望奎县红旗粮库、幸福粮库、后三粮库
。
2.5
招标控
制价
:
38,874,484.07
元
。
2.
6
计划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
2023
年
09
月
1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共
82
日历天
。
2.
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
8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要求合格标准。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
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无失信行为记录,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
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要求为: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
〕
2
号)文件配备,必须提供相应承诺,承诺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及专业承包工程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承诺格式自拟)。并提供项目经理近三个月(
2023
年
05
月
-2023
年
07
月)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明细。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
3.
4
信誉要求: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核查路径:
国家税务总局
>
查询网址:
http://hd.chinatax.gov.cn/
。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核查路径:
信用中国
>
查询网址: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
核查路径:
中国裁判文书网
>
:
http://wenshu.court.gov.cn/
。
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
https://ggzyjyw.hlj.gov.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3
年
08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8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
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在线下载。
5.1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上的
“
交易平台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09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时间为:
2023
年
09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
。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2
开标地点:
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绥化市北林区康庄路西侧与红星街西街口)
。
7
、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现场。
7.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
)
9
、其他事项
9.1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
黑龙江公共资源版
)
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9.2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
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9.
3
电子投标工具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
。
10
、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
望奎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
0455-6876017
招标人:
望奎县粮油市场服务中心
联系人:
郝先生
电
话:
0455-677100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迈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
0451-51169738
电子邮箱:
maichuanggc@126.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