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同江市莲花河治理工程(四期)第一标段

同江市发布时间:2023-03-23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同江市莲花河治理工程四期第一标段
  • 项目地址: 莲花河流域位于三江平原东北部,东邻鸭绿河,西接松花江,南与七星河流域
  • 规模: 2.5建设地点:莲花河流域位于三江平原东北部,东邻鸭绿河,西接松花江,南与七星河流域、别拉洪河流域接壤,北抵黑龙江;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26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4月24日,共365日历天(注:上述开、完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投标人按上述日期进行响应,实际开、完工日期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为准);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六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六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同江市莲花河治理工程(四期)第一标段; 2.2主要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综合治理河长41.7千米 ; 堤防护坡长21.741千米,对应桩号13+000~34+741;堤防采用全段护坡,护坡型式为雷诺护垫;堤顶铺设土毛石路面21.741千米;新建穿堤排水建筑物7座,分别为新富东排水闸(左岸14+230)、新富北排水闸(左岸15+000)、红卫排水闸(左岸18+150),红卫北排水闸(左岸18+690),丰华南排水闸(左岸26+378),丰华排水闸(左岸28+725),丰华北排水闸(左岸30+050);维修穿堤排水建筑物1座,为新富南排水闸(左岸13+600);新建堤顶土毛石路面21.741千米; 第一标段:黑龙江省同江市莲花河治理工程(四期),桩号13+000-18+718段施工; 2.3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2,962,647.85元,其中:第一标段:人民币10,840,513.57元;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4-23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6-28 15:20:15
存证哈希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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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19790799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G-JGG-20230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同江市莲花河治理工程 (四期) 已由 同江市水务局 以《关于黑龙江省同江市莲花河治理工程 (四期) 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同水复〔 2022〕24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同江市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同江市水务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同江市莲花河治理工程 (四期)第一标段

2. 2主要 建设规模及 建设内容:综合治理河长 41.7千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堤防护坡长21.741千米,对应桩号13+000~34+741 堤防采用全段护坡,护坡型式为雷诺护垫;堤顶铺设土毛石路面 21.74 1 千米;新建穿堤排水建筑物 7座 分别为新富东排水闸 (左岸14+230)、新富北排水闸(左岸15+000)、红卫排水闸(左岸18+150) 红卫北排水闸 (左岸18+690),丰华南排水闸(左岸26+378),丰华排水闸(左岸28+725),丰华北排水闸(左岸30+050) 维修穿堤排水建筑物 1座 为新富南排水闸 (左岸13+600) 新建堤顶土毛石路面 21.741 千米

第一标段:黑龙江省同江市莲花河治理工程 (四期),桩号13+000-18+718段施工;

2. 3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 42,962,647.85 元,其中: 第一标段:人民币 10,840,513.57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 5 建设地点: 莲花河流域位于三江平原东北部,东邻鸭绿河,西接松花江,南与七星河流域、别拉洪河流域接壤,北抵黑龙江

2. 6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4月26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4月24日,共365日历天 (注:上述开、完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投标人按上述日期进行响应,实际开、完工日期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为准);

2. 7 质量标准: 合格

2. 8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 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 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 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 2022年 12 -202 3 2 月社保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且证企相符。

3. 4 信誉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时间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7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14时00分至2023年3月3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 3 4 23 9 0 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6、开标方式

6 .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6 .2开标时间:2023年4月23日9时00分;

6 .3开标地点为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无需到场)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ggzyjyw.hlj.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同江市水务局

联系人:王先生

话: 0454-2923389

招标人:同江市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孙先生

址:同江市同三路 178号水务局办公楼

话: 0454-2928794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2982号

联系人:崔女士、任女士

话:0451-82663366 转 8011

电子邮件: hljzhongguan@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