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鹤立林业局林场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黑龙江省发布时间:2022-03-28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鹤立林业局林场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鹤立林业局有限公司下辖东风林场
  • 规模: 新建道路排水边沟12420米,给水管道5922米,维修改造给水井房11处
  • 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鹤立林业局林场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鹤立林业局有限公司下辖东风林场、东风经营所、群策山经营所、兴林林场、三号沟经营所、红旗经营所、集科河经营所、格金河经营所等8个林场所 ;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户证明,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资金保障能力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4-20

项目详情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2023-07-25 18:53:13
存证哈希值:
47886442C12F84C73307BDF56FFF987CCAA44CDF641B94590B7BE267E300999D
区块高度:
20477963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 SZ0403G220323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鹤立林业局林场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黑龙江林业和草原局 黑林草函【 2021 85号 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 (项目业主)为 黑龙江省鹤立林业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 投资及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汤原县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鹤立林业局林场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鹤立林业局有限公司下辖东风林场、东风经营所、群策山经营所、兴林林场、三号沟经营所、红旗经营所、集科河经营所、格金河经营所等 8个林场所。

2.3 主要建设内容及 建设规模: 新建道路排水边沟 12420米,给水管道5922米,维修改造给水井房11处。

2.4 招标控制价 4401843.45元

2.5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2 05 15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2 10 31 日,总工期: 170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时间以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2.6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 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户证明,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资金保障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3个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带有社保部门印章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 市政基础设施 工程施工管理人员数量配备标准 ”中的“ 小型(< 5000万 ”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号)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中只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 5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 201 9 —20 21 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1 9 20 20 20 21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并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不足三年的企业以成立年限为准;

3.6凡由于违法、违规行为及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处罚决定文件的规定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在被处罚期间不得参加省内工程招投标活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3年行贿进行查询,有行贿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需提供无行贿行为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9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异常名录、重大违法税收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有以上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10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格式自拟)。

3. 11 本项工程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 ,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 202 2 03 29 09 00 分至 202 2 04 06 09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 同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为: 202 2 04 20 09 00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时间及地点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 2022 04 20 09 00 ,开标地点: 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佳木斯市长安路西段政府 8号楼四楼)

8.发布公告媒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http://zfcxjst.hlj.gov.cn/

9.其他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9.3 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 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 汤原县建设市场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54-7623832

标 人: 黑龙江省鹤立林业局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鹤立镇振兴路

系 人: 郑先生

联系电话: 1351265066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新概念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融汇路242号

系 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0451-82285788

箱:hljxgnzb@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