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哈尔滨市呼兰区老旧供水干线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哈尔滨市呼兰区老城区
- 范围: 完成施工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 概况: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呼兰区老旧供水干线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总体改造长度为26.73km,管径DN300-600,(具体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10-08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J
L0103G22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哈尔滨市呼兰区老旧供水干线改造工程项目
(
监理
)
已由
哈尔滨市呼兰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哈呼发改审【
2021】42号文
批准建设
,
招标人为
哈尔滨市呼兰区城市管理和
行政
综合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
区政府
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呼兰区老旧供水干线改造工程项目(监理)
2.
2
建设规模
及内容
:
总体改造长度为
26.73km,管径DN300-600,(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
2.
3招标控制价为
:
801414.00
元
2.
4
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呼兰区老城区
。
2.
5
招标范围:完成施工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
2.
6
监理服务期限: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2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2年1
1
月
3
0
日,总工期为
46
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以
施工
合同签订为准)
2.
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
8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提供连续3个月(2022 年05月-2022年07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在岗人员,并提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记录核查方式(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须具备相应的监理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并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
注:如因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的原因导致无法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则需提供本企业情况说明并承诺
“如若中标后待系统恢复时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3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未被省级或以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或暂停投标,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信用中国”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截图时间须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以后
。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地方性文件与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就以上规定不一致时,以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投标人须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1. 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3.8
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2020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限情况的通报》(哈住建发[2021]193号)文件规定,156家企业(含外埠企业89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规定清出我市建筑市场:按照省
住
建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第
1486号)8家企业被限制投标:按照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关于对违规投标企业列入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领域黑名单的通报”文件执行,6家企业列入黑名单;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
文
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
目
)。
3.9本项目将按照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试行)》(建市(2019)18号)
文
件要求,
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
总监理工程师
本人。投标人拟派
总监理工程师
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拟派
总监理工程师
投标。
3.12资格审查方式:
(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hljggzyjyw.org.cn
)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2年09月
15
日
2
0
时
00分至2022年09月
23
日
2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由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10
月
0
8
日
10
时
0
0分。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时间及地点
6
.1开标时间:2022年
10
月
08
日
10
时
00分
6
.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www.hljggzyjyw.org.cn),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其他
8.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
2
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
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3084533。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hljggzyjyw.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呼兰区建筑工程服务中心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呼兰区城市管理和行政综合执法局
地
址:哈尔滨市呼兰区
联
系
人:荆华
电
话:
1510460300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京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
88号
联系人:李先生
、赵春萍
电
话:
0451-89576555
电子邮箱:
zhongjingguoji@VIP.163.com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